索引号: | 11610822MB2932346K/2020-00080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日期 | 2020-04-25 |
关于县政务大厅第三批次对外开放业务办理窗口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县政务大厅从2020年4月27日起对外开放第三批次业务办理窗口(交通违法处理、招投标交易、公证处、乡镇代办)。确需到政务大厅现场办理第三批次对外开放窗口业务的,群众和企业可提前电话咨询所办事项业务流程和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一次性携带齐全,即办即走,避免聚集。
为避免群众企业聚集办理业务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办事群众须提前扫码关注“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公众号,填报个人健康信息(详见附件2),佩戴防护口罩持“健康码绿码”并进行体温检测登记,符合防疫要求的办事群众企业,方可进入政务大厅办理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县政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暂只办理小型汽车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停车、闯灯越线、超速、逆行等电子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大型汽车的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行为和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包括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强制措施凭证等)的处理地址仍在华龙桥府准路方向事故快速理赔中心院内(院庙梁村委会院内)。群众需提前了解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办理说明(详见附件3)。
政务大厅全面正常服务、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公告通知。
附件:
府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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