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5-0007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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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4-18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8 | [ 文 号 ] | 府政办发〔2025〕7号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 名 称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府谷县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原中心城区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2025年度府谷县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2025年度府谷县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安全用气意识,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榆政住建发〔2025〕63号)的通知,结合我县城镇燃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摸清底子,把握规律、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及属地管理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燃气使用安全监管水平,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稳定用气,持续推动我市城镇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全县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县政府成立2025年全县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推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全县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白艳霞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二前县住建局局长
王星明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杜鹏县住建局副局长
各镇(原中心城区便民服务中心)镇长(主任)
刘超亚县住建局公用事业科负责人
刘严府谷县开源燃气公司总经理
王杰府谷县恒远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白培军府谷县振兴液化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吴二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住建局副局长杜鹏同志担任,负责协调指导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各项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原便民服务中心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业务干部为成员的实地排查组,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住建局牵头成立2个督查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各项工作。
(一)督查组一组
组长:杜鹏18109126879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马雯慧18220251000 县政府办干部
尤龙13891269953 县住建局干部
王杰18791917356 府谷县恒远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温宽13699231352 府谷县开源燃气公司职工
督查区域:府谷镇、富昌路便民服务中心、河滨路便民服务中心、府兴路便民服务中心
(二)督查组二组
组长:刘超亚15686602678 县住建局公用科负责人
成员:孙嘉晨18220251000 县政府办干部
李茂荣17709121682 县住建局干部
白培军15529966299 府谷县振兴液化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严银树13488340325 县开源燃气公司职工
督查区域:新民镇、老高川镇、庙沟门镇、清水镇、黄甫镇、孤山镇、三道沟镇、大昌汗镇、田家寨镇、木瓜镇、哈镇、武家庄镇、古城镇
三、排查范围
全县所有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包含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汽车加气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场站、管线、用户。
四、排查内容
(一)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是否专题学习国家和省级层面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检查指引、指南、摘编等配套解读文件。
(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是否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制定与本单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是否自觉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企业安全统一管理;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奖优惩劣;是否在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是否在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结构工资制度;是否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执行情况。是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是否建立“一图三清单”运行机制;是否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是否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企业从业人员取得由市住建局颁发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向员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知识,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五)本质安全提升情况。是否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是否持续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是否及时淘汰危及企业生产安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存在违规改扩建等行为;是否按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六)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企业)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七)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是否对近年来安全大排查中未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治理方案;是否落实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是否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期整改销号;是否对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办)等各类检查反馈问题隐患按期整改。
(八)用户现场排查情况。居民用户管道外表、气表、软管和管道、燃具的连接处等设施是否完好;燃气管道有无私接乱改现象;燃气软管是否违规穿墙、天花板、地面、窗和门等;厨房与客厅或者卧室是否有隔断;燃气管道气表是否被包裹;是否存在天然气和液化气石油气混用现象。
五、时间安排及方式
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行动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18日至4月25日)。按照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结合城镇燃气工作实际,制定全县城镇燃气大排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二)实地排查阶段(2025年4月26日至7月9日)。属地政府要按照排查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实地排查,同时要建立问题隐患台账,确保问题隐患查细、查深、查准。
(三)隐患整改阶段(2025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属地政府要对照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细化实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隐患整改落地见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反馈交办问题隐患的跟踪督办,确保闭环管理。
(四)集中验收阶段(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根据行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问题隐患整改验收标准,并开展问题隐患整改集中验收行动,确保问题隐患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安全大排查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及时梳理安全大排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确保安全大排查工作走深走细、问题隐患真查实改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城镇燃气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六、工作措施
(一)紧密安排部署。各单位,属地政府要高度重视本次排查工作,认真工作、细致核查,确保“逐企业、管线、场站、用户”全覆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现场复核并进行台账销号;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和项目,要求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实行挂牌督办。
(二)建立调度机制。县政府将每月调度一次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大排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周汇总、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大排查工作情况,协调推进工作进展。
(三)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县住建局要及时公布城镇燃气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鼓励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通过举报电话和“12350”安全监督举报投诉热线,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榆林市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四)建立“四到”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和极高风险点要落实“四到”(脚到、心到、眼到、措施到)工作机制,主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每月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本辖区、本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和极高风险点全部实地督导检查一遍。
(五)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属地政府要加强信息报送,按照“一隐患一台账”要求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台账,每周四下午16时前将隐患台账(附件1)、安全大排查进展情况(附件2)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尤龙13891269953)。
(六)建立考核约谈机制。将安全大排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对工作推进不力、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
(七)建立追责问责机制。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排查不细、走过场,工作推进不力、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约谈。未发现问题隐患而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排查工作人员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全面排查。属地政府、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安全大排查工作,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按照“不漏一企、不漏一户、不漏一处、不漏一车”等要求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覆盖排查检查。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挂牌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二)提炼固化,规范验收。根据行业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问题隐患整改验收标准,并开展问题隐患整改集中验收行动,确保问题隐患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将整改验收情况报市住建局综合协调组。全面总结安全大排查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及时梳理安全大排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确保安全大排查工作走深走细、问题隐患真查实改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本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强保障,确保实效。县政府将加大与财政协调工作经费,确保安全大排查工作走深走实、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广泛宣传,社会共治。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119 消防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工会、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作用,协助开展安全大排查工作,在全县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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