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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府谷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3-26 10:12:09  作者:   编辑:

2025年,府谷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牢牢紧扣中、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精准对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形成“领导带头学、全员覆盖学、结合实践学”学习模式。常态化组织开展会前学法、年度述法、任前考法、法治专题培训,有效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法治思想从“理论层面”向“实践层面”转化,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全年共开展会前学法90余次,县级领导干部参加“政法大讲堂”、法治培训等3次,科级领导干部参加任前考试105人次,参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考试3721人,覆盖率100%。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严格执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对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全年对县域产业升级、重大项目建设等关键决策开展法律审核把关、专业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专家论证意见书16份,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4项,完成部门提案司法性审核135个,确认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梳理涉企政策文件12份、清理8份,所有重大决策均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均未出现程序瑕疵问题。

三、聚焦行政执法领域,提升法治保障效能

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明确重点领域、部门及问题,召开动员部署会1次、推进会3次、调度会2次,建立“日汇报、周调度”工作机制。在全县设立举报箱10处,通过信访、问卷调查、12345热线、县长信箱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255条。落实“驼城扫码入企”服务平台应用要求,10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平台开展入企检查114次。对23个涉企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70本,发现问题11个,均已全部整改。完成107名新增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及岗前培训,组织500余名持证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四、聚焦行政复议应诉,提高实质化解质效。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1件,推动案件办理流程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委主要领导于10月参与行政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县政府主要领导于7月带头出庭应诉,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官民纠纷”主渠道作用,推行“议前调处、议前预警、变议为调”工作模式,成功调处行政复议案件20件,切实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五、严把合法审查关口,筑牢依法决策防线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构建“制度+律师+专家”三重审查机制。对政府常务会审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全年共审核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528份、乡镇履职事项清单2463项,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备案4件,其他文件17件,律师顾问提供法律意见150条,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六、坚持法治为民导向,维护平安稳定“防线”。

一是深化平安建设,波次化开展“冬春行动”“夏季行动”等系列攻势,全年刑事、治安发案数同比下降10.5%和11.2%,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二是深化“执前督促+和解”机制建设,扎实开展“陕亮执行”等专项行动,执结案件1028件。三是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持续深化“谷雨未检五大计划”,审查起诉人数同比下降42.8%。四是“云剑2025”为牵引,强化“十大行动”攻坚,现行刑事案件破案率升至66.8%,破获十类涉恶案件13件,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和网络环境整治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五是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县14个乡镇全覆盖设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择优培育法律明白人1124名,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67户,成功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7个,高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0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42件,群众获取法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六是推行社区矫正“分级管理、个别化矫正”“日常监管、重点监督”与“常规考核、适时奖惩”三大举措,运用“日报告、周见人、月清零”与“GPS +微信+秦在矫”两种监管模式,实现112名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监管率100%。七是建立常态化领导包抓责任制,启动“红黄蓝”分级预警帮教机制,按“属地+人员类型”双重维度分组,通过实地入户走访安置帮教对象,落实社会救助、就业扶持、法律援助等帮扶措施59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人民调解业务培训1次,调处矛盾纠纷33件,成功率100%。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安排6名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常驻、轮驻县综治中心,累计调处矛盾纠纷39件,参与信访案件分析研判会1次,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七、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全民普法氛围。

一是创新普法形式,以情景剧、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场次。二是聚焦重点群体,打造了4处校园法治教育基地覆盖全县4万余学生,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红领巾法学院”“法律进校园”等活动共120场次,实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全覆盖。三是聚焦“八”普法收官之年创新“法治+网络”“普法+行业”模式,有效整合县委党校、司法局、公安局、教体局等部门资源,选拔54名业务骨干,组建5个专题宣讲组,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等方面,深入镇、村、社区及机关单位举办专题讲座50余场,覆盖15000人次,同步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30余次,让普法内容从“听得懂”转变为“用得上”。四是依托“科技之春”“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在乡镇集市、古会、河滨公园、金信广场等群众密集区开展普法宣传50余场次,发放资料3万余册,解答咨询1800人次,受教育群众2万余人。五是以文化人、以法润心,在全县建成7个镇村级法治文化广场,将法治元素与乡村景观、群众生活深度融合,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八、优化政务服务质效,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

持续推动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系统梳理乡镇“基本履职、配合履职、上级部门收回事项”三张清单9类4077项,三张清单平均每镇291项,以法治思维破解基层“权责不清、履职迷茫”问题。二是落实信用信息核查制度,采取信用“逢办必查”,全年为2500多人次进行信用查询并出具信用报告。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工作机制,对180户失信企业开展了信用修复培训,150余户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同时,为府谷县7户获得榆林市诚信示范企业的企业授牌,推进诚信建设示范引领工作。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进一次门查多件事”,全年针对发电企业、新能源企业等开展执法检查14次,从根源上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升级四是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动态调整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71项,聚力攻坚“高效办成一件事”,梳理公布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等26个国务院重点事项及开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15个我县特色“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深化“一网通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62.28%,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政府信息公开广泛。全面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依法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597条,受理申请信息公开45件,上报政务信息340余条,县长信箱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事项7976件,办结率达98%以上。发布法治建设相关报告及信息27条,发布政策性解读稿件45篇,公开民意征集调查6期,在线访谈5期,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加大法治督查力度,推动短板弱项整改到位。

严格按照全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安排,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统筹,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协同联动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全县14个乡镇、51个委及县政府部门、9个人民团体及17家县属国有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督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督察组排查梳理出共性问题3项,个性问题3项,提出整改建议5条有效传导了法治建设责任压力,逐步扭转了部分单位“重业务、轻法治”的惯性思维,为后续靶向整改、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弱项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有待加强。 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乡镇及部门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增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 少数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不标准等问题仍然存在,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运用不够充分。三是合法性审查质效有待优化。 基层合法性审查力量薄弱,部分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把关不严,审查质量参差不齐。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县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问题短板,精准施策发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课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和后评估机制,确保制度供给质量。三是持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健全涉企执法常态化监督机制,坚决纠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四是探索建立县乡合法性审查协同机制,推动审查资源向基层倾斜。加强对乡镇和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实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五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查长效机制,完善督查方式方法,推动督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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