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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巩固提升专项资金项目调整计划(第二批)公告

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府谷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巩固提升专项资金项目调整计划(第二批)予以长期公告,欢迎监督。

监督举报单位:中共府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2-8712912

通讯地址:府谷县河滨路农业大楼407室

附件:府谷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巩固提升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调整表(第二批)

府谷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巩固提升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调整表(第二批).xlsx


中共府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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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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