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府谷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巩固提升专项资金项目调整计划(第二批)予以长期公告,欢迎监督。
监督举报单位:中共府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2-8712912
通讯地址:府谷县河滨路农业大楼407室
附件:府谷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巩固提升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调整表(第二批)
府谷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和巩固提升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调整表(第二批).xlsx
中共府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