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政法发〔2019〕3号
中共府谷县委宣传部
中共府谷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责任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夯实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成员单位宣传责任,进一步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面宣传中省市、县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具体举措,及时反映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果断行动和重大战果,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推动社会治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为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宣传时间
从2019年1月份开始,前3个月为集中宣传时间,之后常态化开展,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严格依照《任务落实明细表(附后),认真制定细化本级、本系统宣传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效果。
2、全盘谋划,强化工作保障。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夯实宣传工作责任,加强宣传队伍工作力量,落实宣传工作各项保障机制,在经费上加大投入,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宣传工作任务。
3、强化督导,确保工作实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行动态考评考核,按月进行排名排序,结果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县。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宣传工作情况。对宣传工作推进缓慢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由县委宣传部和县委政法委共同进行约谈。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8713739。
附件:任务落实明细表
中共府谷县委宣传部
中共府谷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