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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 创新管理 确保我县库坝度汛安全和河道行洪安全
来源:府谷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3-06-03 10:55:28  作者:杨占海   编辑:

提高认识 创新管理

确保我县库坝度汛安全和河道行洪安全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库坝度汛安全和河道行洪安全作专题发言,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充分认识加强库坝河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我县目前在册登记的水库10座、淤地坝1900多座,特别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库坝,由于当时受资金和技术等制约,防洪标准普遍较低,加之运行多年,管护不到位,多数库坝存在不同程度的险情。近年来,我县加大病险库坝除险加固力度,但量大面广的淤地坝安全隐患多,特别是一些淤地坝位于村镇的上游,时刻威胁着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已成为我县防洪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和影响防洪安全的突出隐患。

同时,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开发步伐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涉河建设项目日益增多,涉河违法建设行为呈现逐年抬头的趋势,能源开发、工程建设、城镇拓展,与河争地的矛盾日益突出,擅自填堵、围垦河道,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不合理开发滩涂资源,人为缩窄河道,影响行洪、纳洪能力,破坏了河道岸线规划管理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现象屡有发生。

因此,做好库坝和河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对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要进一步增强库坝、河道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库坝和河道安全运行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些,把措施制定得更周全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些,不辱使命,恪尽职守,牢牢把握水库、淤地坝、河道安全度汛的主动权。

二、全面加强水库淤地坝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防洪法》明确规定,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原则,这是确保库坝安全度汛的重要保证,必须始终坚持和扎实落实。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必须落实行政责任人,同时要逐库逐坝逐河道落实监管责任人,全面加强库坝防汛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建管用、责权利相一致原则,将每座水库淤地坝的防汛安全管理责任要落实到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落实包抓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对因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垮坝,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强化防抢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要抓住汛期前的有限时间,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抢险队伍和物资落实要到位。每一座水库、淤地坝不仅要落实行政责任人和管护责任人,还要有足够数量的应急抢险队伍和防汛抢险物资。二是度汛预案要合理到位。县上已制定了严格的、详细的水库和淤地坝度汛预案,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实用高效的库坝度汛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三是水毁修复落实要到位。对去年汛期遭受水毁的工程,县政府已经安排了专项资金进行抢修。同时,各镇、园区、办事处也要多方筹措资金,动员群众投工投劳,抓紧进行全面修复,尽快恢复工程防洪能力。四是检查整改落实要到位。这次会后,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要迅速组织开展库坝、河道安全度汛专项检查,特别对违法挤占河道严重影响行洪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盲区,覆盖范围要达到百分之百。

第三,强化险情抢护,加强应急值守。多年的防洪实践表明,只要早预报、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绝大多数库坝险情是可以有效控制的。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一定要从组织指挥、技术方案、人员队伍、物资设备等方面,保证抗洪抢险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一旦发现险情迹象,行政领导要靠前指挥,一线作战,准确定性,研究制定抢险方案,及时组织开展抢险工作。要加强防汛值班,严格报汛制度。在6月1日至9月30日防汛期间,每天必须报送一次汛情。为了扎实落实水库、淤地坝的监管责任,县上对10座水库和管护任务较重的193座骨干坝、中型坝落实管护专项经费27万元。(其中水库每座2000元,骨干坝每座1500元,中型坝每座1000元。)

第四,强化转移避险,确保人员安全。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防汛理念,把确保库坝下游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汛的首要目标,贯穿于防汛工作全过程,落实到防汛工作各个环节。一旦发生险情,要在第一时间预警预报,立即实施转移,将转移避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镇、村、组、户,确保应转尽转,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认真开展水库淤地坝河道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县上于5月中旬,安排由县水务局牵头,水文局、防汛办、河道站等单位参加,分组对全县主要河道、重点库坝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意见,并落实了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县防汛指挥部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尽快安排整改,务必于6月中旬前全面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水务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对于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协调,全面提高河道执法管理能力

第一,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要加强和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对接,及时通报河道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加强河道管理的对策措施,实现监管信息互动、行动统一高效。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强大合力,严肃查处占用河道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永久性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涉河项目审批作为实施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的前置条件,共同维护河道管理正常秩序。

第二,全面落实河道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原则,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为境内河道的第一管理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河道监管责任落实到村、组,落实到人,要安排分管领导和专职监管人员,严格履行河道管理职责,切实提高河道管理能力。同一流域内的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要在汛期强化对接沟通,及时传递雨情、汛情信息。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强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传播“平安河流、生态河流”理念,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涉河行为,引导各种涉河活动依法、有序、文明地开展,努力营造规范河道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切实抓好辖区内河道水面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职责,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要在靠近村庄、学校、厂矿、公路等人员密集及出行较多的河道、水面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最大限度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保护意识,确保全县河道水面安全。

第五,严格落实汛期禁止采砂规定。

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为禁采期,严禁在所有河道内从事一切采砂活动。县政府已于5月15日印发了《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河道内采砂的通告》,并通过府谷电视台、《府谷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水库淤地坝和河道始终是全县防洪的重点,安全度汛任务异常艰巨,责任非常重大。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水库淤地坝和河道安全度汛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水务局局长 杨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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