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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医保征缴 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来源: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04 14:55:12  作者:   编辑:

  • 主题 : 扎实推进医保征缴 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 时间 : 2024年12月4日15时(星期三)
  • 嘉宾 :武晔
  • 医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健康保障的重要基石。参保缴费,不仅仅是履行一项义务,更是为自己与亲人的未来增添一份稳稳的保障,让我们在面对疾病困扰时,能够毫无后顾之忧地积极治疗,拥抱健康生活。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时期于12月20日截止,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可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请广大居民朋友一定要及时关注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积极参保。


    访谈内容:

    主持人:关于医保缴纳的参保缴费对象有哪些?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嘉宾: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原则上具有我县户籍或取得我县居住证的人员均可参加县内居民医保。如果父母随子女在户籍地以外的城市生活,也可以参加常住地的居民医保。

    主持人:对于在外务工人员、大学生等参保地该如何选择呢?是在工作、上学的所在地参保,还是在户籍原地参保呢?

    嘉宾:大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均可参保,但为了就医方便,鼓励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参保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所在高校代收代缴。

    主持人:医保费用的组成部分有政府补助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这两个部分分别是多少?(2025年度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具体缴费时间?)

    嘉宾:我县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中536元、省67元、县67元)。

    主持人: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逾期参保时间是什么时候?

    嘉宾:全县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截止至2024年12月20日。2025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主持人:缴纳医保后居民享受待遇时间范围是多久?

    嘉宾:在集中缴费期缴纳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也就是我们设置的补缴期),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也就是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享受待遇,3个月后恢复待遇享受。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主持人:对于一般参保人员来说,没有在集中缴费期或者补缴期参保缴费,就不能享受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还有一些特殊人员,他们参保缴费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新生儿、大学生等等,可以在集中缴费期和补缴期以外时间参保吗?待遇享受会不会有变化?

    嘉宾:对于新生儿,2025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大学生,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参保缴费后,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至当年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出陕西省迁入外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对于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应在中止原参保关系后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

    主持人: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对部分参保人员实行的是分类资助,有些群体是全额资助,不用个人缴费,相关资助政策是怎样的?

    嘉宾:享受医保参保资助的人群具体有以下几种类型:

    1.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2.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纳50元,剩余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资助。

    3.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资助参保政策的人员,只能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主持人:现在不缴,如果生病了可以中途再缴费报销医疗费用吗?

    嘉宾:从2025年起,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和中断缴费人员再参保都会有等待期,至少3个月。等待期就是交了钱要等3个月才能报销,3个月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而且,每多断一年,会增加一个月的等待期。可能您觉得这个政策好严,但是很多参了保的人认为挺公平,人家总问为什么我一直老老实实参保没什么好处,他们有病了再参,待遇和我一样,不公平。这个政策就是为了维护参保人的利益。其实只要您按时参保,政策对您不仅没有任何影响,还有连续参保奖励。

    主持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代缴家庭成员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吗?如何代缴纳?

    嘉宾:可以。目前仅支持代缴全额缴费人群;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代缴近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如何缴费:

    第一步:用户可通过手机软件商城搜索“陕西医保”APP,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

    第二步:进入APP/小程序后,在首页选择“家庭共济绑定”,进入绑定界面后阅读告知书,填写被绑用户的身份信息,签订承诺书后完成绑定。

    第三步:用户点击底部“服务”模块,进入“服务”模块后选择“家庭共济绑定查询”,即可查询到该账户的绑定信息。

    第四步:用户进入“家庭共济绑定查询”页面后,选择需要代缴的用户,点击“提交”,方可进行个账代缴。

    点击“提交”后出现“成功”即缴费成功。

    查询方式:“陕医医保”小程序或陕西医保APP→服务→个人医疗信息查询→代缴信息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主持人:相比去年,今年我县居民医保参保按照国家明确的最低个人缴费标准400元缴纳,有些朋友会问,为什么每年的医保费用都会有不同程度增涨?

    嘉宾:近年来,随着医保改革不断推进,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每年增长的医保费全部都用于提高参保居民医保待遇,居民缴纳的医保费完完全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一是用于扩大参保居民的医保目录报销范围。扩大医保目录就是增加医保可报销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品种等。医保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进步,每年都把一些新药品、新技术、新耗材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很多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创新药可以报销了,更多的罕见病药物也纳入了报销范围。过去医保目录内药品只有300种,而现在医保目录内药品平均每年增加100多种,2023年达到3088种。

    二是用于提高参保居民的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主要是为了保大病住院支出的医疗费用,现在不断向门诊保障延伸。过去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只有重症患者并达到门诊慢性病标准的才能医保报销,现在高血压、糖尿病轻症患者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三是用于提升参保居民的异地就医便捷性。过去参保居民离开本县看病就医,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备案,否则医保无法报销。现在我们已经放开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也越来越方便。

    主持人:和往年相比,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在参保缴费和待遇政策方面有哪些优化调整?

    嘉宾:一是优化参保筹资结构。2025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参保缴费补助力度,财政补助增加30元,个人缴费增幅降低,增加2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新增标准。

    二是优化资助参保执行标准。明确实行分类资助人员,具有多重困难身份的资助参保对象,参保资助标准就高执行,聚焦减轻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费用负担。

    三是优化参保人待遇保障衔接。参保人员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在职工和居民医保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照转入地统筹区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其中,参保年度内职工医保停保人员参保居民医保,待遇期按照目前规定次月享受;居民医保停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按照统筹区职工医保待遇规定执行,出现职工医保待遇无法正常衔接的情况,居民医保按照“年度参保、年度享受待遇”原则保障参保人员正常医保待遇,确保群众规范参保后待遇衔接无空白期。

    四是优化相关办理流程。参保人成功缴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享受期前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可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办理个人退费;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全年可随时按规定终止参保关系并办理个人退费。通过不断优化便捷办理流程,提升参保群众办理体验感。

    五是拓宽居民门诊保障范围。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优化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机制,将二级医疗机构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范围。

    六是增加连续参保缴费激励措施。按照文件精神,明确提出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连续参保激励是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以享受连续参4保激励,按照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零报销激励是当年基金零报销,次年可享受激励,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两项措施独立设置,均自2025年起执行,符合激励条件的,均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我省规定,每次提高均不低于3000元,大大高于个人缴费的400元。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报销并使用零报销奖励额度,虽然第2年重新计算零报销激励额度,但不影响连续参保激励。对于连续参保激励,即使居民参保人断保,虽然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但连续参保激励额度一直保留。通过激励措施鼓励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连续参保缴费,连续参保人员可获得更高保障,也从根本上更好地维护全体参保人利益,同时保证基金平稳运行。

    主持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了费却没用到是不是亏了?

    嘉宾:不亏,您获得了一份保障,还有奖励。首先,您帮助了别人。您的钱为别人的困难作出了一定贡献,体现互助精神,这是大善事。

    其次,从2025年起,对基金零报销人员建立零报销激励,当年没有报销,次年即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最后,对连续参保人员,也有激励政策,连续参保4年后,从第5年起,每多参一年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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