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怎么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回答: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可通过省、市、县农业农村(农机)部门网站,了解补贴政策及补贴产品、机具性能及补贴金额等信息。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自主购机行为完成后,凭购机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名称、机具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组织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一卡通”或银行账户(未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的组织提供)以及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向县农机中心或通过手机APP申请补贴。农机中心在收到购机者线上或线下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
购置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在完成安装并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供相应的行驶证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编号。
(三)核实公示
镇政府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和风险可控度较高的非重点机具免予现场实物核验。对免现场核验的机具,兑付完成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核验。重点核查单个购机者同一年度购置多台套机具情况。
(四)资金兑付
县财政局审核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办理,按当年机具要求和下一年度补贴额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