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安全可控。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内容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切实防范失泄密风险。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含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平台)的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包括政策文件、新闻动态、公示公告、数据公开、互动回应等各类信息。
二、审核流程与职责分工
(一)初审(责任部门负责人)
1.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
2.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涉密信息、敏感内容、违规表述等问题;
3.确认无误后提交分管领导复审。
(二)复审(责任单位分管领导)
1.对初审通过的信息进行二次审核;
2.重点审查信息的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真实性;
3.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后提交主要负责人终审。
(三)终审(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1.对信息内容进行全面终审;
2.复核初审、复审意见,重点核查:涉密风险及敏感信息处理;内容准确性与政策合规性;意识形态安全与舆论导向;
3.签署终审意见并存档备查。
三、技术保障职责
县政务信息化中心负责:
1.信息发布前的格式规范审查(字体、排版、标点等);
2.网页兼容性检测与外链安全性评估;
3.建立技术防护机制,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4.协助开展错别字筛查等辅助性校对工作。
四、发布管理规范
(一)发布要求
1.重要文件须标注成文日期、文号及签发人;
2.转载信息应完整标注来源并确保授权合规;
3.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完整记录发布台账。
(二)应急处置
1.发现错误信息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2小时内完成撤稿、更正声明发布及上级报备;
3.建立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五、监督问责机制
(一)实行审核责任追溯制,对以下情形追责:
1.未履行审核程序擅自发布;
2.审核流于形式导致违规信息发布;
3.应急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二)问责方式包括:
4.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5.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要求限期整改;
6.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7.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附件:
府谷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