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正文

府谷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
来源: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06 08:53:06  作者:   编辑: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安全可控。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内容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切实防范失泄密风险。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含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平台)的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包括政策文件、新闻动态、公示公告、数据公开、互动回应等各类信息。

二、审核流程与职责分工

(一)初审(责任部门负责人)

1.填写《信息发布审核表》,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

2.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涉密信息、敏感内容、违规表述等问题;

3.确认无误后提交分管领导复审。

(二)复审(责任单位分管领导)

1.对初审通过的信息进行二次审核;

2.重点审查信息的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真实性;

3.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后提交主要负责人终审。

(三)终审(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1.对信息内容进行全面终审;

2.复核初审、复审意见,重点核查:涉密风险及敏感信息处理;内容准确性与政策合规性;意识形态安全与舆论导向;

3.签署终审意见并存档备查。

三、技术保障职责

县政务信息化中心负责:

1.信息发布前的格式规范审查(字体、排版、标点等);

2.网页兼容性检测与外链安全性评估;

3.建立技术防护机制,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4.协助开展错别字筛查等辅助性校对工作。

四、发布管理规范

(一)发布要求

1.重要文件须标注成文日期、文号及签发人;

2.转载信息应完整标注来源并确保授权合规;

3.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完整记录发布台账。

(二)应急处置

1.发现错误信息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2小时内完成撤稿、更正声明发布及上级报备;

3.建立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五、监督问责机制

(一)实行审核责任追溯制,对以下情形追责:

1.未履行审核程序擅自发布;

2.审核流于形式导致违规信息发布;

3.应急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二)问责方式包括:

4.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5.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要求限期整改;

6.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7.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附件:府谷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