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23XY/2021-0006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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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哈镇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 2021-01-19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赵五家湾便民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我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由刘亮平副书记分管,由党政办具体落实,设立专职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更新门户网站信息、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日常工作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了政务公开意识,提升了工作业务水平。
(二)建章立制,创新平台,畅通公开渠道。一是不断健全工作流程,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如实公开。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规定程序、时间节点,及时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二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在依申请实际工作中,对涉及多部门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建立协商制度。由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党政办召集,各相关部门参与,对申请件进行专题研究,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办理时效,最终形成全面、准确的答复意见,让申请人尽可能快而全面的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三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府谷发布”公众平台、“榆林发布”手机APP等公众平台,及时有效的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中心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年度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活动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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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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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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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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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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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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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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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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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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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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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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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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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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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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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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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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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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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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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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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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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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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中省市在各领域推进公开的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我中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时效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涉及上报审批原因,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不足,2021年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府谷发布”公众平台、“榆林发布”手机APP等公众平台,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及时有效的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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