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MB2A131703/2021-0012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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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乡村振兴局 | [ 发文日期 ] | 2021-01-1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扶贫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府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内容组成,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扶贫办办公室联系,电话:0912-871147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之年。一年来,县扶贫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这一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为提高脱贫攻坚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按照《条例》要求,县扶贫办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全面依法治国,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持续提高政务运行效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阳光运行,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普及延伸向纵深发展。
组织机构更加健全
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对上的沟通联系和对下的信息收集。
各项制度更加完善
县扶贫办认真学习《条例》中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效能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公开时间更加及时
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时效性工作立刻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努力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局面。全年共发布涉及脱贫攻坚“主动公开”信息49项,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4项,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45项,其他事项均不涉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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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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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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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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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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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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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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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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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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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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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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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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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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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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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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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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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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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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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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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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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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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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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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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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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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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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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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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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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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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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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公开的方式较单一,途径不够广泛。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二是加强信息更新能力。要对《条例》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执行《条例》能力,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三是抓好主动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推进扶贫财政专项资金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扶贫办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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