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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25-0007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4-29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文 号 ] 府政办函〔2025〕22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府谷县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5-30
来源: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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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府谷县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府谷县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境内公路铁路路域环境水平,创建安全畅通、高效快捷、舒适优美的通行环境,切实改善全县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美化、净化县域公路铁路路域环境为目标,组织各乡镇、部门单位对全县公路铁路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交通运输环境,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公路铁路的通行能力、安全质量和环境品质。

二、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范围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包括全县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公路以及公路用地外沿线可视范围部分。

重点治理路段为:G1812神府高速府谷段、G628沿黄公路府谷段,S501沙梁至庙沟门段、G338府店公路府谷段、G336墙头至庙沟门段、X201古城至府谷公路、X202哈镇至沙尧则公路、X203桑园梁至庙沟门公路、X207老高川至红草沟公路、X301新庙至郭家湾、X304王家畔至张石畔公路、Y202皇甫川园区道路、Y213老高川至郭家湾公路、C055高粱沟至王大庄公路、清水川园区道路、大石公路。其中Y202皇甫川园区道路、X202哈镇至沙尧则公路(12公里)两条道路为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路段。

(二)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内容

1.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全面落实养护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路面、边沟等区域内日常清洁保洁工作,及时清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和控制区外沿线可视范围内白色垃圾、杂草杂物。及时修复完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确保公路路基稳定、路面平整、桥隧完好、设施完善、标线清晰、路容整洁。公路路面及边沟排水外3米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公路养护管理单位负责,边沟排水3米以外的范围由公路所在乡镇负责(其中神府高速公路以防护网为分界线)。

2.治理过穿村过镇路段。所有村镇路段要实现路宅分界明晰,公路边沟清洁,排水畅通,绿化完好;对公路沿线院落、房前屋后及屋顶乱堆乱放杂物进行清理整治,对破旧的临街建筑采取遮挡、粉刷等措施进行美化;对公路沿线集贸场所进行综合治理,取缔非法占路经营行为,要求公路两侧店铺严格落实门前卫生责任,严禁随意排放污水、倾倒垃圾、设置障碍等行为。

3.规范公路标识标牌设置。及时完善和规范设置公路标识标牌,清理拆除影响行车安全或未经许可设置的涉路设施、非公路标识标牌,对经批准设置的非公路标识标牌出现破损的,限期进行维修或更换;及时修剪遮挡公路标识标牌的苗木,保证标识标牌的可视性;对公路沿线挡墙墙体宣传标语不清晰或缺损的要及时补刷,确保内容合理规范、字迹清晰可见。

4.规范平交道口管理。根据平交道口管理规定,本着“谁开口,谁负责”的原则,对依法审批设置的平交道口要严格按照平交道口管理规定进行搭接,要求平交道口水泥硬化、路面平整、排水顺畅,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对未按要求硬化的要限期予以整改,对已经设置但影响行车安全的平交道口,坚决予以封闭或重新规划,对未经许可增设的平交道口一律予以取缔。

5.加强污染公路行为治理。对货运车辆未加盖篷布或装载不规范,造成“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的行为及时纠正、从重处罚;规范货物企业源头装载行为,加强对煤矿、洗(选)煤场、砂石料场等货源地的监管,严防超限车辆出场上路;督促涉煤企业按照《府谷县洗选煤厂及涉煤行业生态环境暂行管理措施》要求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排水、尾泥沉淀设施,并对场地进行水泥硬化,严防带泥上路;督促辖区公路沿线停车场对经营场地进行硬化,禁止车辆带泥带水上路。

6.提升公路绿化效果。公路养管单位要做好公路两侧行道树补植,确保绿化美观,整齐划一;穿越城区路段的绿化带和分隔带,养管单位要会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共同实施,提升绿化、美化和景观化效果,并与周边整体景观相协调;林业部门要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外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地及破损山体进行绿化治理,确保公路沿线视觉舒适、和谐美观。

7.公路建筑控制区整治。对公路、公路用地、桥下地面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违章搭建、违法地面构筑物依法全面予以拆除,全面整治修复公路排水系统。查处和清理公路两侧、桥梁上下游、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等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采矿、采石、取土、采砂以及其他涉路违法作业行为。

(三)铁路路域环境治理范围

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包括神朔铁路府谷段、准神铁路府谷段、准朔铁路府谷段铁路用地红线外可视范围内部分。

(四)铁路路域环境治理内容

1.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并按规定设立标桩;整治铁路沿线500米范围内彩钢瓦房、铁皮房、广告牌等轻质硬材料建(构)筑物,以及防尘网、防晒网、塑料垃圾等轻飘物在大风天气下刮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隐患;整治铁路沿线两侧1000米范围内违法采矿、采石或爆破作业安全隐患;整治在铁路沿线两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内,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整治铁路沿线树木倾倒、断枝或自然生长侵入铁路安全限界,影响铁路设备设施安全的隐患问题;整治铁路沿线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倾倒侵入铁路安全限界隐患,以及影响铁路基础稳定的非法管线穿越问题;整治邻近铁路违法施工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违法堆放杂物、材料、设备,倾倒弃土弃渣、垃圾等隐患问题;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等安全隐患问题;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等安全问题。

2.铁路沿线影响观瞻设施整改提升。对通行客运列车的铁路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实施净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整治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经营市场、废品回收站、违建违占等影响城市风貌的“脏乱差”场所。有效管控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废品废料,拆除、整葺或遮挡影响观瞻的临时建(构)筑物以及残墙断壁、菜地瓜棚等,做到不留死角。规范和清理铁路沿线建筑外墙立面的广告和招牌,依法依规对铁路用地红线内、红线两侧可视范围(城镇100米、农村500米)的违法违规或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广告牌进行整治。通过整治达到铁路沿线无垃圾渣土、乱堆物料。无白色污染,无违法广告、违法经营,无乱停车辆、栅栏窝棚,无残墙断壁、违法建筑。

3.加强绿化景观营造。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对通行客运列车的铁路沿线两侧城市规划区、农村区域500米可视范围内实施亮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结合人居环境提升改善、乡村振兴、文明卫生县城(镇村)创建等工程,因地制宜开展老旧小区、破旧房屋和棚户区改造,充分利用荒地、废地、边角地、拆违地等在铁路沿线建设一批健身休闲场所、铁路主题公园、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不断提升铁路沿线环境水平。

4.加强可视范围内建筑风貌管控。按照铁路安全有关规定和景观设计要求,对与周围环境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进行外立面整治和美化。结合外立面整治和景观提升的需要,对沿线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建筑风貌的雨棚、遮阳棚进行拆除清理;对沿线大型建筑物或标志性建筑物、车站要道进行夜间景观照明亮化,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突出重点,层次分明的原则开展,以轮廓灯亮化为主,总体效果要求简洁、美观、大方。

5.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坚持“因地制宜,功能优先”原则,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通过新建绿地、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途径,通过防护绿化、街道绿化等方面统一规划实施,通过引导鼓励村民栽植果树、花木等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逐步扩大公路沿线绿地面积、密度和质量,在保障安全、提升功能的同时,实现最佳的视觉和环境效果,力争获得最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县政府成立府谷县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交通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副主任、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政法委、宣传部、检察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发科局、公安局、财政局、司法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市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局、能源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交警大队、府谷镇、武家庄镇、田家寨镇、新民镇、孤山镇、三道沟镇、老高川镇、大昌汗镇、庙沟门镇、木瓜镇、清水镇、哈镇、古城镇、黄甫镇分管负责人和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铁路发展服务中心、县交建集团、府谷公路段、陕交控神府分公司、孤山超限检测站、神朔铁路府谷站区、准朔铁路朔州段五字湾车间和准神铁路绥德段神木西综合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局长郭建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柴继伟和刘宽明同志担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具体工作的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铁路沿线各镇及铁路部门开展护路联防工作;协调指导铁路沿线公安机关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配合做好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工作。

县检察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

县发科局负责全县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加强涉及公路、铁路项目的规划审批管理,从源头消除影响路域环境和安全的隐患。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工作,对破坏、阻挠、妨碍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违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理;会同铁路公安机关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盗窃、损毁铁路设施以及擅自设置道口、平交过道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制止和查处未经批准在铁路沿线规定范围内爆破作业行为;适时开展铁路沿线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整治行动。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

县司法局负责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普法责任。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等要求,负责做好邻近铁路的取土、采石等采矿活动,督促依法查处和制止未经批准在铁路沿线规定范围内的采矿行为,维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用地秩序;负责指导铁路沿线裸露地带生态修复工作;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查处铁路沿线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公路铁路城区段影响市容市貌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整治城区道路跨铁桥梁安全隐患,以及公路铁路沿线城区段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镇对影响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和安全的农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县水利局负责公路铁路沿线河道、沟渠及渠岸范围内的垃圾杂物清理和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可能影响铁路桥梁安全的施工建设、采砂等行为监管整治,排查整治铁路沿线水利工程设施安全隐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导各乡镇做好公路铁路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负责指导做好铁路沿线农业生产中农用地膜、农用大棚等可能形成轻漂浮物类的管理清除工作,以及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农业生产行为治理;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处整治铁路沿线涉及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

县文旅局负责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观打造工作。

县应急局依法依规协调和监督相关单位做好公路铁路沿线安全治理工作;负责公路铁路沿线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仓库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参与涉及公路铁路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等工作。

县能源局负责公路铁路沿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协调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公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的绿化修复工作;开展铁路沿线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铁路两侧铁路红线用地范围外、林地范围内侵限高大树木的清理(移植、采伐、修枝)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负责督促公路两侧涉煤厂矿企业完善车辆冲洗系统;负责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污染源整治,查处公路铁路沿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县政府办做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各公路养管单位对列养道路的养护管理、道路绿化、卫生清洁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建设;依法协助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配合做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污染路面行为的查处工作。

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负责新增国省公路、县乡公路等列养道路(边沟排水外3米内范围)的清扫保洁、路面维修、路基整修、行道树修剪维护、平交道口硬化、公路标识标牌和防护设施维护完善等工作;负责管养公路公铁并行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管养公路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公路限高、限宽标志设置及维护工作;负责督导各镇做好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以及通村公路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县铁路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各铁路运营企业做好铁路用地或产权范围内环境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属地镇政府做好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整治和提升改造工作。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县管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污染路面行为治理工作,打击侵占和破坏路产路权以及违法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违规开设平交道口、违规设置非公路标识牌等行为。

县交建集团负责大石公路(边沟排水外3米内范围)的清扫保洁、路面维修、路基整修、行道树修剪维护、平交道口硬化、公路标识标牌和防护设施维护完善等工作;负责大石公路公铁并行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公路限高、限宽标志设置及维护工作。

陕西交控神府分公司负责神府高速公路府谷段(防护网内)的养护管理、卫生清洁等工作。

府谷公路段负责沿黄公路、府店公路(边沟排水外3米内范围)的养护管理、道路绿化、卫生清洁、路产路权保护工作。负责府店公路公铁并行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公路限高、限宽标志设置及维护工作。

孤山超限检测站负责府店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检查、检测以及清扫超限站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

神朔铁路府谷站区、准朔铁路朔州段五字湾车间和准神铁路绥德段神木西综合部负责排查整治铁路用地红线内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工作,并配合各单位、各部门做好铁路用地红线外可视范围内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各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农村公路养护职责,全力做好辖区通村通组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确保路面干净整洁、边沟排水通畅无损毁、路外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杂物;二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彻底清理辖区内公路两侧边沟排水3米外及其可视范围内的各种垃圾杂物,并在过村镇路段规划设置生活垃圾倾倒点,实行定点投放、定时清运,严格管理,保持干净整洁;三是对辖区内过村镇公路铁路沿线建筑物、破损公共设施、宣传牌等进行必要的清理、整治、粉刷等工作;四是负责清理取缔公路两侧妨碍通行安全的摆摊设点、集市、马路市场以及建筑物上的户外广告、乱贴乱画工作,督促公路沿线店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五是严格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责任制,负责做好铁路用地红线外可视范围内垃圾杂物清理、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并配合各铁路企业做好辖区范围内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及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六是负责开展辖区内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维护、爱护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

四、实施步骤

全县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从即日起至8月底结束,分为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总结巩固三个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从即日起至5月15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职责对公路铁路路域环境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各种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非法设立的非公路标识标牌以及影响行车安全的各类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并于5月15日前形成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做到问题清楚、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分工具体、责任到位,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曹军政,联系电话:13571291867,电子邮箱:1103834784@qq.com)。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5年5月16日至8月15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共同配合、各司其职全面推进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县政府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并协调指导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县政府将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情况、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工作机制运转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向县政府反馈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有效推进治理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5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各路段治理工作和治理成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巩固治理成效,并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巩固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健全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既是今年全县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提升交通出行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路域环境治理工作高效推进。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公路铁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治理难度大。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在严格依法整治的前提下,聚焦关键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要针对重点难点整治路段,做到准备充分、计划详细、措施得当、推进有力,确保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与走访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向公路铁路沿线群众和社会各界阐述治理的重要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各阶段措施以及法律法规等内容,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铁路沿线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铁路路域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同心同力全面提升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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