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政府办文件 > 正文

[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25-000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5-15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文 号 ] 府政办发〔2025〕9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5-30
来源: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


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榆政地灾发〔2025〕3号)和《2025年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府办发〔20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 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榆林市《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着力削减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地质灾害风险,着力消除因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形成的重大安全隐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成立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督导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蔡  瑞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彦忠  县政府正科级督察专员

郭  强  县资源规划局局长

靳  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岳培军  县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苏继平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郭继伟  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各镇政府地质灾害分管负责同志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郭继伟同志担任,负责全县地质灾害大排查指导、协调、督导等各项日常工作。各镇、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本次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成立三个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督导检查区域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岳培军  县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副组长:马云飞  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副科级干部

成  员:郭  朋  李富宇  郝志伟  郝利军  白紫千

督导检查区域:府谷镇(孤山川以西片区,含原碛塄农业园区)、老高川镇、大昌汗镇、三道沟镇、庙沟门镇

第二组组长:杨亚青  县资源规划局副科级干部

副组长: 刘云飞  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副科级干部

成  员: 张卫东  杜彦学  王新强  刘 鑫  文成成  闫 江

督导检查区域:府谷镇(孤山川以东至府中坡、石庙墕、高梁村沿线以西片区)、清水镇、木瓜镇、哈镇、黄甫镇(含原墙头农业园区)、古城镇

第三组组长:郭继伟  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副组长:刘志远  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副科级干部

成  员: 王 刚  温双双  郝成平  高彦飞  王社彪 王 亚

督导检查区域:府谷镇(府中坡、石庙墕、高梁村沿线以东片区)、孤山镇、田家寨镇、武家庄镇、新民镇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各镇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避险演练,让群测群防人员、受威胁群众了解掌握防灾减灾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熟知应急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针对典型事故案例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汲取事故教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水平。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自领域地质灾害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和避险演练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全面加强城区城郊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和农村居民房屋、学校医院、厂矿企业工人住宿区、旅游景点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大核查高、中、低风险点和观测点巡查排查,做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风险区排查检查全覆盖;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监督指导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配置地质灾害监测设备,检查地质灾害日常巡查和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各镇督促监测人员加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并进行“群测群防APP”打卡,健全完善巡查监测记录台账。

(三)加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县资源规划局会同各镇现场核查省市下达我县地质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隐患点危害性加重或减轻的,要对隐患点进行风险再评价,动态调整隐患点风险等级,适时更新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排查发现需要落实管控措施的风险隐患点,各镇政府负责建立风险点(区)管控清单、转移人员避险清单,落实“隐患点+风险区”镇、村(组)群测群防员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巡查排查等日常防控措施,强化风险隐患战时管控。

(四)推进大核查隐患点综合治理。各镇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资源规划局积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作用。各镇、各行业部门要加快推进2024年度未完成治理的地质灾害高风险隐患点综合治理工作,统筹推进中风险隐患点综合治理,克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争高质量完成市县下达治理目标任务。

(五)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各镇政府要印发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应急响应和灾后处置体制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保障和物资储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动地质灾害信息高效及时传递,全面提高我县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做到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最大程度减轻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隐患报险机制。各镇要公布报险报灾电话,畅通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上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规定》《榆林市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等规定给予奖励。

(二)加强信息报送。大排查期间,各镇主动加强信息报送,于每周五前将大排查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将阶段性总结报县地质灾害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大排查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考核各镇资源规划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工作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并在考核中扣分。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5月20日前)。各镇、各部门单位要抓紧拟定地质灾害大排查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尽快启动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

(二)实地检查排查阶段(2025年5月20日至6月25日)。各镇组织干部和村组人员,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市地质灾害大排查风险点、上级单位下发的风险区图斑和群众报险报灾发现的疑似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进行重点排查,逐一现场踏勘。开展大排查同时,对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应急预案修编印发,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现场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落实,巡查监测记录健全完善,应急避险演练开展,警示牌设立,“群测群防APP”打卡和地质灾害防治台账建立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县资源规划局平战结合派驻技术人员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各部门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各自行业领域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道路、工地、建筑设施等进行排查。大排查结束后,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对各镇上报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初步分等定级后报市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三)隐患整改阶段(2025年6月25日至11月10日)。县大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镇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进行实地核验,对原隐患点风险等级调整和新发现隐患点确认风险等级后更新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按照隐患点群测群防要求,督促指导各镇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具备治理条件的高风险隐患点纳入综合治理。各镇对尚未开展治理的高、中、低风险隐患点和观测点,采取“拉绳绳、栽棍棍”等办法加强监测预警。

(四)集中验收阶段(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年度地质灾害大核查隐患点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规定,组织专家对已经治理的项目进行验收并及时申请风险等级降级或隐患核销工作。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检查群测群防落实情况。各镇积极配合市县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工作检查。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31日)。 各镇、各部门单位要以此次大排查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新增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台账建立管理、防治措施落实和隐患降级销号,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管控能力,对排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通过制度固化下来,实现地质灾害风险管理从隐患点管理到“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机制转变,进一步提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夯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排查过程中要畅通群众报险报灾反馈信息渠道,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科学精准排查研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结合“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对本次大排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手机微信、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路径,营造深入开展大排查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基层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领导,全面检查。对新增的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四到”(脚到、心到、眼到、措施到)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对本辖区、本领域的高风险隐患点实地检查全覆盖,做到心中有数、管控有方。

(四)查改结合,确保安全。各镇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将排查整改贯穿大排查全过程,制定并落实“属地整改落实”地质灾害大排查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灾害隐患,立即落实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措施,发现有临灾迹象的,及时果断撤离受威胁群众。

(五)严肃纪律,追责问责。县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 “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检查等方式抽查大排查工作开展 情况。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排查不认真的镇、部门单位,约谈大排查负责人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