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483Y/2025-00037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 2025-07-0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府农发〔2025〕124号 |
[ 名 称 ] | 关于印发《府谷县2025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函〔2025〕63号),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府谷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王剑锋,电话:15029822617)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1日
府谷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及民生,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种植粮食、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中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于流转至其他经营主体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承包)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流转(承包)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二)补贴标准。今年在保证应补尽补的同时(存在漏补农户一切责任由乡镇承担),加大对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登记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耕地不予发放,涉及以下不予补贴的情况要逐户逐地块进行核查,坚决遏制骗补套补现象,确保我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及园地、林地、草地。
2.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3.已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4.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
5.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
6.“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的耕地。
补贴标准按不低于50元/亩,具体补贴标准由县级结合实际核查面积,并保持县域内标准统一,上报市级同意后确定执行。
三、上报程序
(一)严格核查统计。各镇要组织镇村组人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要求,逐户逐地块进行实地调查统计,及时更新土地确权登记、国土变更调查耕地等信息数据,认真开展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实测面积、实际种植面积、不得发放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确保补贴面积精准。在上报前要对农户补贴面积,在村组显眼位置和村民微信群公示的方式,进行组、村、镇逐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贴面积真实准确,公示情况要留档(影像资料和截图)备查。公示无异议后,组、村、镇逐级汇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镇政府组织核查验收后,镇财政所将补贴数据全部准确录入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等行为发生,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确保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利益得到充分维护。
(二)加强补贴数据管理。各镇村要严格把关做好数据核查工作不得直接简单抓取确权等数据使用。要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将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与确权登记面积、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三调”耕地面积、流转土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等进行横向对比相互校验。结合2024年对村提级巡察、驻府审计反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举一反三,保障数据精准,切实做好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查工作。
(三)认真准确上报。录入完成后,将附件1、2以正式文件形式于6月25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电子版上传736833097@qq.com 邮箱,附件2需乡镇主要领导签署“经镇村核查,情况属实”并加盖乡镇公章。农户信息录入完成后,由财政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数据逻辑性检查,发现录入有错误的,要求及时更正,数据无误,由财政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一卡通”兑付系统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通过培训、印发惠农补贴明白纸、微信群等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在农户间的知晓率,确保发放渠道通畅、群众知晓通用、资金足额到位,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补贴监管。要高效使用转移支付平台,精准全面更新补贴进度数据信息。省市要求必须在6月30日前要全部发放到户,补贴发放完成后,各镇要将补贴发放明细情况(包括补贴地区、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地块信息、补贴金额、发放银行以及兑付时间等)建立台账和资料册,经县农业农村局汇总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并将补贴明细上传转移支付平台。对不能按时上报补贴面积导致资金被省市收回,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乡镇承担。县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和核查,对不按程序,徇私舞弊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和核查,对不按程序徇私舞弊的和优亲厚友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农业农村局将加强部门协作,畅通沟通渠道,做好协调指导,围绕补贴发放各个环节,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各镇上报拟补贴面积后,我局将组织专人进行抽查核查,对于发现的“跑冒滴漏”、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必将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