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859283250/2025-0000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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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财政局关于对府谷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重点类第3号建议的回复 |
赵机换、吴爱军、郝双正、贺小永、刘利军、武文海、张卫鑫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乡镇与城区集中供热财政统一补贴标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乡镇居民供热补贴财政预算情况
为推进乡镇集中供热民生政策的实施,根据府谷县人民政府2022年12次专题会议纪要安排,县财政自2022年开始对实施集中供热的乡镇给以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0.5元/月/㎡,每年按照5.5个月计算。按照供热面积计算:庙沟门镇补贴96.1万元,大昌汗65.17万元、孤山34.27万元、新民镇55万元、老高川镇71.76万元。
二、乡镇与城区集中供热统一补贴标准存在的困难及推进情况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调整府谷县城区供热销售价格的通知》府发科发(2020)670号文件仅是针对城区两家供热公司的销售价格认定。
今年3月份县政府武静县长召集已实行集中供热的相关镇专题听取了各镇供热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针对目前各镇供热热源不同,成本不同等问题,责成行业部门牵头,各镇配合,制定相关办法,提请县政府研究后,财政予以预算补贴资金。
非常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府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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