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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24-002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府政发〔2022〕50号
[ 名 称 ]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任永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任永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便民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永飞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张越晴同志任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吕向荣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白鹏飞同志任碛塄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上述同志试用期已满,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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