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1-0523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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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1-10-1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发布《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公告 |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规定的义务,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修订了《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现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0年第72号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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