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简体 | 繁体

[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21-0523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10-1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发布《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公告
关于发布《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公告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规定的义务,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修订了《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现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0年第7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府谷县人民政府主办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运维电话 0912-8712234

备案编号:陕ICP备06007169号

网站标识码:6108220006

陕公网安备 61082202000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