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5256X/2025-00035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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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 [ 发文日期 ] | 2025-09-05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8713699
传真:0912-8713990
邮箱:fghbjhpb@163.com
通讯地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府谷县河滨路)
邮编:719499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关于府谷县普河洗选煤有限公司扩建60万吨/年煤泥浮选及20000万块/年标准免烧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批复发〔2025〕18号 |
2025年9月5日 |
2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关于府谷县汇兴源洗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120万吨/年洗选煤配套建设60万吨/年煤泥浮选及16000万块/年煤矸石制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批复发〔2025〕19号 |
2025年9月5日 |
3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关于 府谷县鑫凯达煤业有限公司200万吨/年路基水稳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榆环府批复发〔2025〕20号 |
2025年9月5日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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