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25-0011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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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 2025-07-08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府政发〔2025〕22号 |
[ 名 称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府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府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府谷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
府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的关键期,也是府谷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的五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全县“十五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25〕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榆政发〔2025〕7号)精神,结合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经验做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深化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大力发展“四个经济”的主攻方向,落实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赋能、基础设施完善、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共同富裕八大举措,构建具有府谷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体系和治理体系,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府谷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局视野和立足府谷相统筹。既要拓展全局视野、提升战略思维,深刻研判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科技、金融等领域发展动态与趋势,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又要准确深入把握县情实际,在发展大局中找到自身定位,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低空经济、银发经济等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最适合的发展路径。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既要锚定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合理确定“十五五”时期经济增长、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目标指标,形成激励全县上下努力奋进的良好预期;又要认真研判“十五五”时期府谷资源型城市发展的规律性特点和阶段性特征,聚焦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和痛点,研究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努力在多重目标中做到科学平衡、在多重约束中实现有效突破。
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统一。既要注重整体性和全面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提出事关全县发展的大方向、大思路、大战略,体现规划的前瞻性、引领性;又要聚焦“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领域环节,瞄准需要办成的大事、急事、难事,精准提出可操作、能检查的目标和举措,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总体安排
(一)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即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全县“十五五”规划《纲要》),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总遵循。全县“十五五”规划《纲要》由县发科局组织起草编制,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县政府印发执行,具体程序:
1.思路研究阶段(2024年9月—2025年5月)。开展全县“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在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全县“十五五”规划总体思路,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2.编制阶段(2025年5月—2025年12月)。组织开展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总结评估,起草形成全县“十五五”规划《纲要》;8月底前,形成全县“十五五”规划《纲要》初稿;10月底前,编制完成全县“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草案,编制过程中要与国家和省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充分衔接。12月底前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
3.审批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6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由县政府印发执行。
(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指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全县“十五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根据《府谷县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条措施》文件精神,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具体见附件),未列入目录清单的县级专项规划原则上不编制,县委、县政府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在与国家和省市相关专项规划、全县“十五五”规划《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专项规划冠“经县委同意”或“经县政府同意”字样,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具体程序:
1.编制阶段(2025年5月—2025年12月)。各部门组建专项规划起草专班,6月底前,形成专项规划初稿;9月底前,编制完成专项规划草案;12月底前,形成审议稿。
2.衔接印发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10月)。经专家评审、公众意见征询后,与国家和省市相关专项规划、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全县“十五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后,按程序印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要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建高水平规划编制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交流,解放思想、开阔眼界,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做到以我为主、实战实用。
(二)深入调查研究。各部门要做好“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进一步厘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加强本领域“十五五”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十五五”发展目标、指导思想、总体布局、重点任务和路径举措,特别是要开展资源要素承载力研究,谋划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项目,夯实“十五五”发展基础。
(三)积极创新方式。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对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重大事项开展全过程咨询论证,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坚持开门搞规划,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多种渠道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四)注重统筹衔接。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报审前,需与全县“十五五”规划《纲要》、上级专项规划进行统筹衔接,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协调一致,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要加大与国家和省市各类规划对接力度,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市规划盘子。
(五)严格编制程序。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协调、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
附件:府谷县“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附件
府谷县“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 ||
序号 |
规 划 名 称 |
编制部门 |
1 |
黄河“几字弯”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
发科局 |
2 |
府谷县“十五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 |
工业商贸局 |
3 |
府谷县“十五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
发科局 |
4 |
府谷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 |
5 |
府谷县新质生产力发展规划 |
发科局 |
6 |
府谷县“十五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
农业农村局 |
7 |
府谷县“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 |
水利局 |
8 |
府谷县“十五五”城市更新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 |
住建局 |
9 |
府谷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交通局 |
10 |
府谷县“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教体局 |
11 |
府谷县“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
卫健局 |
12 |
府谷县“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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