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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66XQ/2025-0021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府谷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因本单位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府谷县新区综合服务区编号为府国用(2015)第502、50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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