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66XQ/2025-0021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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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 2025-09-03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因本单位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府谷县新区综合服务区编号为府国用(2015)第502、50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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