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66XQ/2025-0021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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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 2025-08-29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贺畔狮) |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府谷县府谷镇河滨路高石崖段编号为陕西府谷房权证府谷镇字第156603号及府国用(2010)第05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贺畔狮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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