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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483Y/2023-0009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
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

现将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陕农发〔2023〕3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宅基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整合资源力量,落实保障条件,全力提升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的管理水平。

二、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严格依规审批,切实承担好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村级组织要建立完善宅基地申请审核管理村规民约,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三、履行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资源规划、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落实好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加强宅基地使用全过程监管,全力保障好农民住房需求。要加强与财政、交通、林草、水利、电力等部门配合,内外联动,信息互通,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府谷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和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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