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459E/2024-0001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民政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下拨2024年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护理费、丧葬费的通知 |
府民发〔2024〕195号
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供养机构:
我县现有935名农村特困人员,其中杜培华经乡镇上报因查找不到本人暂停发放特困供养待遇。为了进一步解决上述人员基本生活问题,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现下拨2024年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570674元,护理费240084元(分散供养人员拨款给特困人员监护人,集中供养拨款到供养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丧葬补助费7332元。
以上三项合计818090元,其中集中供养168078元,一卡通系统发放分散供养650012元。
此款通过财政惠民资金一卡通进行社会化及时、足额发放,严禁截留挪用。
府谷县民政局
2024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