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328J/2025-0001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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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城区幼儿园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
城区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县城区幼儿园2025年秋季小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充分调研与意见征集,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入园对象
幼儿园小班招生统一在秋季进行,招生对象须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前出生)。
二、具体要求
1.招生原则:按照《府谷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坚持“就近入园、服务家长”的原则,统筹安排,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2.招生范围:城区各幼儿园招生划分一定区域范围,第一幼儿园招收十字街和马家沟区域的适龄幼儿;第二幼儿园、前石畔幼儿园招收县医院和府谷镇政府区域的适龄幼儿;小博士幼儿园招收石畔路和二完小区域的适龄幼儿;第
六幼儿园、童爱幼儿园和最佳伙伴幼儿园招收氮肥厂、天化路和原中医院区域的适龄幼儿;第七幼儿园、大风车幼儿园招收焦化厂、大沙沟和张家塔区域的适龄幼儿;第四幼儿园、第八幼儿园、蓝天幼儿园、童爱金花幼儿园招收高石崖、华龙桥、汽车站、沙后河和温李河区域的适龄幼儿;第三幼儿园、第九幼儿园和第十幼儿园招收新区区域的适龄幼儿;第十一幼儿园招收新府山小区、闫家洼、高家窨子、杨瓦、府州古城周边适龄幼儿;第五幼儿园、荣耀幼儿园招收盐沟、花石峁区域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不得跨区域或扩大范围招生。
3.班级人数:各园严格控制班级人数,每班不超25人,严禁大班额招生。
4.登记事项:为了准确摸清适龄幼儿人数,保证每名适龄幼儿入园,此次实行摸底登记(以幼儿园最后审核录取为准)。各园要向家长发放摸底登记卡,家长需带户口本、房产证、预防接种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幼儿园),以便核查。禁止多处登记。
5.注意事项:凡因招生能力有限,学位不足的幼儿园要量力而行、严格把关,同时要做好合理分流和疏导工作,分流疏导要按照户籍和房产考虑就近入园。同时要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6.各幼儿园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安排,排除一切干扰,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好此次摸底登记工作。
三、报名须知(家长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另需附物业、水、电、燃气等3个月缴费证明)。
3.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在开学时及时要求家长提供)。
4.幼儿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5.幼儿近三个月健康体检报告。
6.更新过的《母子健康手册》原件及基本情况信息页和第70页复印件1份。
四、保障措施
1.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教体局成立协调指导小组,各幼儿园要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园长、法人负责制,全面抓好本辖区、本园的资审报名工作,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各幼儿园要加大宣传力度,细化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招生方案、报名须知。摸底登记时根据实际可多设报名登记点,要引导家长不扎堆,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3.各幼儿园要严格把关,园长是第一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入村、入小区走访调查摸底工作,核实幼儿户口、房产等信息,熟悉招生服务范围,掌握第一手幼儿信息材料;要认真做好摸底、登记及统计工作。各园于6月25日前将招生方案和报名须知报送至教体局基教科审核,按照招生方案,7月5日、6日各幼儿园组织实施摸底登记,务必做到全覆盖。7月20日前将摸底信息汇总后报送教体局基教科。摸底结束后,要认真审核,确定招生对象,开学前一周公布录取幼儿名单。对因招生能力有限,学位不足,无法满足入园需求的,可根据家长提供登记信息协调到邻近幼儿园,确保每名适龄幼儿按时入园。
4.各公办园与民办园要协调好服务区内招生工作,本着共同提高的原则,支持和帮助民办园发展。
5.农村各学区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结合实际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附件: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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