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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328J/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0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府教体函〔2024〕1号

各学区(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全面做好假日期间有关工作,让全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榆林市普通中小学2023至2024学年校历》安排,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学生2024年1月13日(农历腊月初三)放假,九年级及高中一、二年级1月20日(农历腊月初十)放假,高三年级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放假。

    2024年春季学期,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一、二年级学生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上课,高三年级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十)开学上课。幼儿园寒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中职学校寒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统筹安排教学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通知要求,安排教学时间和寒假时间,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安排放假前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县教研室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科学安排学业质量监测,不得随意拔高难度,不得公布学生排名。开学前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岗,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冬春季节是流感、支原体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持续加强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师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不随地吐痰,尽量减少前往人群聚集的场所;放假前和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健康报告制度,坚持不带病上课上学。要严格落实多病共防措施,持续做好因病缺课缺勤师生登记追踪,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晨午检和传染病报告等制度,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环境清洁和通风消毒,强化饮用水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要严格落实学校体育和心理健康课程课时,引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合理膳食,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注重加强师生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动态关注师生心理状况,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有效预防师生因心理问题带来的各种伤害。

  (三)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告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防交通安全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滑冰溺水、防煤气中毒、防火、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私自到冰面滑冰出现的溺亡、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和监护意识;要严格做好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学校安全自查,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重点场所、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供暖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 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和逐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快速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开学前必须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必须落实整改后方可让师生入校。

  (四)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和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兴趣爱好特长,增强抗压受挫能力,以健康的心态、正确的方式对待困难和挫折;要指导家长落实近视防控措施,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按时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要引导广大师生开展读书行动,制定阅读计划,为教师采购阅读书籍,为学生开出阅读书单,让阅读成为师生假期生活的常态。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及时给予帮助。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教育,认真学习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榆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等文件,严格规范 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杜绝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参与有偿家教、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六)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各学校要统筹调控,科学布置假期作业,严控作业总量,注重学科均衡,提倡布置有利于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要通过家长会、主题班会、告家长书等方式,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不盲目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培训。县教体局将加强与社区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络,加大教师违 规补课、校外违规培训监督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双减”工作的良好氛围;将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及时开展“双减”专项排查和不定期巡查,督促归口监管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 坚决防止安全事件发生,及时核实处置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线索,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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