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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328J/2023-000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府教体函〔2023〕66号
[ 名 称 ]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榆林市普通中小学2023至2024学年校历》,为统筹做好2023年暑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小学各年级,初中七、八年级于2023年7月8日放暑假,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于2023年7月15日放暑假。

   小学各年级,初中七、八年级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开学上课;初中九年级,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于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开学上课;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于2023年8月7日(星期一)开学上课。

  全县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参照小学放假、开学时间安排各项工作。

二、相关要求

(一)做好暑假安全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暑期安全管理和师生暑期安全教育,健全完善安全措施,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放假前,各校要集中召开全校师生暑期安全教育大会,以班为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或安全主题班会,上好放假前最后一堂安全教育课;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汛、防溺水、防雷电、防中暑、防诈骗、防欺凌、防伤害、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等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和自救能力。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告知每一位家长,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度假。

(二)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校要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持续加强人文关怀,健全家校联动机制,密切家校联系,强化家校沟通,及时关注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心理状况。要高度关注独自居家学生、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群体,采取适当方式,提供更贴心的关心关爱。要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劳动实践、公益志愿活动、研学旅行、缅怀革命先烈、寻访红色地标等综合实践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过一个文明、健康、快乐、充实的假期。

(三)巩固深化“双减”成效。各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和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要求,注重劳逸结合、综合发展、健康成长,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合理控制命题难度,考试结果要以等级呈现,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要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作业,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作业。要强化家校共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理性选择校外培训。秋季开学后一周内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学业水平测试。

(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校在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暗示、动员或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放假前,要召开禁止教师暑假有偿补课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与每位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不得举办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校外培训,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县教体局将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五)严格假期值班值守。各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假期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和校园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重点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防火灾、水灾、盗窃和其他突发事故发生,遇到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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