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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6511/2019-001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18
[ 效力状态 ] 失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县统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府谷县统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中、省、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执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统计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专项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承担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县级部门和地方统计,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并指导全县统计系统人员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工作。

(十)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立健全并管理府谷宏观经济数据库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在全县统计系统组织、应用和推广计算机、网络和应用软件技术,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监控体系及网络应急保障体系,实时监控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的安全;加强大数据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一)监测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全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示范镇、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县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第一产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等方面的调查;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如实反映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全县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反映扶贫开发成果;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准确反映全县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十二)开展统计研究工作和统计科学交流,承担国家、省、市局安排的统计科学交流合作项目。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府谷县统计局系统含有3个机构,分别是府谷县县统计局、府谷县普查中心、府谷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将学习消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推动统计工作的政治站位。加大学习的频率和密度,消化理解十九大报告关于统计工作的内容,落实到实际统计工作中,并转化为统计创新的新内容、新任务。要以学习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不断增强统计能力、方法和手段,进一步提升我县统计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

2、全面完成各项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数据来源,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年报、定期报表。一是按期完成2018年年报工作。二是各专业积极督促指导“五上”企业,及时、准确、高质量完成定期日常网上直报工作,按月编印府谷统计月报。三是全面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四是认真完成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五是及时启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六是全面做好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七是做好全县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八是做好能源统计监测工作。九是做好农民工监测和退耕还林调查工作。十是做好统计单位新旧行业代码替换审核确认工作,健全单位属性,确保统计名录库质量。

3、贯彻落实统计改革

2019年要着力做好以下统计改革:一是全力抓好三大核算改革。根据国家2019年底实施普查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2020年1月实施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两个时间节点,按照《陕西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办法》,采用传统分级核算和统一核算并行的“双轨制”模式,为统一核算提供过渡期和适应期,实现县区生产总值与全市数据在总量、速度和结构上的完全衔接;二是深化其他常规统计改革;三是推进服务业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强化人口动态统计监测,创新完善能耗核算方法制度,加强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测算工作;四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推进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五是全面推行投资统计管理与监测平台在投资统计月报中的实际运用;六是推进信息化建设。

4、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多项重大统计改革的基础和依据,2019年是第四次经济普查最为关键的一年,任务艰巨。要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集全社会、全系统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四经普”工作。要严格按照普查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强化部门合作参与力度。深入每一家单位,查实每一个指标,填好每一笔数据,认真开展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对普查单位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查,科学评估普查数据质量。要及时做好数据处理,严格按制度进行数据审核、加工、汇总等。

5、着力抓好“五上”企业入库工作

2019年,要以“五上”企业入库工作为抓手,强力推进应统尽统。一是按照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的拟入库企业名单,对有望入库的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二是协助、指导相关部门按照审批工作流程和相关标准做好“五上”企业入库准备工作;三是按时入库。联系对接市统计局,严把入库的时间节点,确保新增企业按时入库。

6、做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

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是一项十分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尤其是在今后要将县域经济监测考评结果运用到“三项机制”中,进一步明确了县域经济监测考评工作的重要性。一是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做好2018年度考核指标监测工作。二是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县域制度中规定的指标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资料来源渠道填报,并结合实际认真核查,确保监测考评数据的真实性。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指标数据与省、市数据相衔接,以保证监测考评数据的协调性。

7、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围绕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把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奖惩力度,切实提高统计分析研究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晴雨表”、“预警器”作用。扎实开展月度、季度统计分析工作,重点分析我县经济转型升级的进展情况,研判经济运行走势,及时反映全县经济发展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功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丰富统计产品,拓宽服务范围。及时印发2018年统计公报、府谷2018、2018年统计年鉴和2019年各月统计月报,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做好数据解读发布,做优统计政务公开。

8、规范部门统计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要充分利用好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完善GDP核算联动机制,规范GDP关联部门数据生产流程,不断提高核算水平。会同部门、联动专业动态监测各类法人企业的“生老病死”,着力解决有关经济主体入库难等问题,加强新增单位“成长”情况跟踪,提高“五上企业”单位申报及时性和入库率。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依托秦晋蒙交界最富活力、最有魅力、最具影响力县级城市建设,研究并推动部门统计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平台。梳理部门业务数据,建立局内科室对口分工制度,提高部门资料共享实现率。

9、全力推动从严治统、依法治统

认真履行依法治统的主体责任,开展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做好“双随机”抽查、联网直报平台监测,持续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认真开展统计督察工作,重点督察执行统计决策部署不得力、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到位、执行国家统计政令不畅通等问题,做好国家局将首次组织开展统计督察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开展统计联合惩戒,严格公示统计失信企业,规范和行使统计执法检查等权力在线运行,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10、加强统计能力建设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时刻守紧法纪“红线”“底线”,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引导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励全县统计系统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自觉践行“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弘扬“求真、奉献、团结、创新”的府谷统计精神,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营造阳光、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

11、认真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府谷县统计系统的部门预算构成包括统计局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是府谷县统计局本级(内含府谷县普查中心);二级预算单位是府谷县社会经济调查队。2019年下属事业单位和2018年相比无变化。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府谷县统计局(含府谷县普查中心)机关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府谷县普查中心事业编制为22人,实有人数为31人;府谷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事业编制 10人,实有人员 1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府谷县统计局系统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983台,价值233.6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56台,价值199.10万元;专用设备3台,价值18万元;家具用具共224件,价值16.54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府谷县统计系统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84.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7.37万元和公用经费39.91万元,项目经费196.96万元,本部门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共计68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84.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4.51万元,原因是2019年将人员经费中财政配套部分也下达到部门预算中。

(2)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共计68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4.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4.51万元,原因是2019年财政对人员配套部分经费与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共计68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4.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4.51万元,原因是2019年财政对人员配套部分经费与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2)2019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8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84.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4.51万元,原因是2019年财政对人员配套部分经费与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府谷县统计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4.2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3.72 %,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财政配套部分已预算到单位,由单位进行统一核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府谷县统计局行政运行(2010501)354.18万元,专项普查活动(2010507)经费156万元。府谷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事业运行(2010550)133.07万元,统计抽样调查(2010508)经费40.96万元。

3、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府谷统计局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30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6万元。府谷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工资福利支出 11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2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7.20万元.本系统工资福利支出合计420.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36.8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6.36万元。

4、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2019本部门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1万元,较上年增加14.6万元( 126.96%),原因是2019年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会议费、接待费、交通费相应增加。本部门公务接待3.3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175%),原因是上级部门来我县督查、检查、验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的次数较多;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100 %),原因是我单位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需要下乡。

2、2019年度会议费共计10万元,较上年增加 9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经济普查业务培训 。

3、2019年度培训费共计0.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人员的继续教育。

2019年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拨款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9.9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日常工作开支,较上年减少3.68 万元,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行政单位 1个,运行经费28.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71.64%;事业单位1个,运行经费11.3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28.36%。

2019年本部门没有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机关运行经费拨款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8万元,其中服务类8万元。

2019年本部门没有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采购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其他费用。

附件:2019统计局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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