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694E/2019-0009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 [ 发文日期 ] | 2019-04-17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府谷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影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影视的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影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影视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规划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参与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管理公共文化设施,指导全县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4、负责指导、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惠民等民生文化工作。
5、负责管理全县艺术比赛、演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以及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事业。负责管理全县文学、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和艺术研究。
6、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工作,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
7、组织对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研判、开发和客源市场的普查、评估、调研工作;负责申报管理全县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协调县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指导全县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建设;负责旅游形象品牌建设、旅游线路推广和重点旅游促销活动;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引导旅游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旅游商品。
8、组织推行旅游行业标准化服务;负责全县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创建和申报;组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检查、交流和技术竞赛、创新创优活动;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分析和假日旅游工作。
9、负责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0、负责申报、推荐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审核申报全县重点文物的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监督管理文物市场,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全县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风险等级鉴定管理。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文物、盗掘古墓葬、走私贩卖文物的案件。
11、负责文物藏品取样分析、出土文物对外展示和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审核申报。负责博物馆设立备案的初审。负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方案的审核申报。负责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建设工程的初审。负责外国留学人员在县境内参加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审核。
12、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级广播影视播出机构,组织审查在全县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协调和检查重大宣传活动。
1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旅游市场、文物市场、广电市场。负责歌舞娱乐场所设立、游艺娱乐场所设立、文艺表演团体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营业性演出审批。
14、负责开展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
1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管理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16、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科技融合,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科技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监管和安全播出,推进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和应急广播建设。
17、负责指导和管理文化、旅游、文物、广播影视等方面的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18、负责拟定全县文化艺术、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播影视的人才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训和艺术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广播影视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9、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文化兴起来、旅游热起来、文物活起来、广电强起来、百姓乐起来”为基调,着力打造“中国范、西北风、府谷味”文旅品牌。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寻求突破:
1、文化方面,全面加强文化馆、图书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公共文化惠民活动,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大力繁荣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和民间文化;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保护利用传承好非物质化遗产;强化人才培养和文化交流。
2、旅游方面,大力宣传旅游资源;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加快发展旅游产业。
3、文物方面,深入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做实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加快实施文物保护修复工程。
4、广电方面,全力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广播电视节目提档升级;着力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浓厚氛围;实施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播系统建设工程。
5、市场方面,围绕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强化执法检查和专项保障,推动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市场繁荣有序发展;深化网吧“十个没有”三年平安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和“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严打文物犯罪,切实做好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广播电视安全社管工作。
6、党建方面,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和队伍建设等一揽子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下属事业单位和2018年相比有变化,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均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各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预算单位具体有:府谷县文化馆、府谷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府谷县图书馆、府谷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改中名称待定)、旅游局(机改中名称待定)。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员91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201人。如下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8辆,价值 107.83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1699件,价值32.2032万元,办公场所占用1038.98㎡。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2598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4.81158万元和公用经费 235.92万元及商品服务费2.77847万元,本部门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正在进行中。
七、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不涉及扶贫项目
八、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共计7.82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259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3.635万元,原因是2019年项目经费与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2)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共计7.82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259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3.635万元,原因是2019年项目经费与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共计7.82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259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3.635万元,原因是2019年项目经费与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2)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共计7.82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259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3.635万元,原因是2019年项目经费与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2598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增加23.635万元,原因是2019年项目经费与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2598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增加23.635万元,原因是2019年项目经费与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3、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4、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5、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无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2019年本部门没有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拨款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机关运行经费拨款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采购支出。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