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18-0721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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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8-05-18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委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
中共府谷县委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对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发展战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形成调研报告,供县委决策参考。
2、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参与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及时反映问题和反馈信息。
3、及时收集、整理和传输重要的政策动态,精选荟萃国内外信息资料,为县委决策提供信息。
4、及时总结和推广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5、负责编发内部刊物《府谷调研》,供各级领导参考。
6、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调研、咨询工作。
7、完成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对县情重新研究,重新认识县情。
2、2018年全国煤炭市场形势展望及府谷煤炭价格分析预测
3、看清优劣势,找准切入点,谋划府谷建设“三最”方略。
4、对孤山杨家沟振兴乡村的调查。
5、与扶贫干部、先进个人座谈调研。
6、调研学习武警中队纪律、作风、精神。
7、调研离退休干部党委工作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下属事业单位。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32台,价值6.04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台,价值2.65万元。办公场所占用20平方米,2018年财政未预算0万元以上资产购置经费。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77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42.47万元和公用经费6.3万元,本部门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正在进行中。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县委研究室预算收入48.77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 21.67%,由于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委研究室预算收入48.77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 21.67%,由于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县委研究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7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21.67%,由于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3401)5.8万元,较上年增长31%,由于公用经费的增长。
(2)其他事务(2013499)0万元,较上年下降100 %,由于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38.34万元,较上年减少8.58%,由于工资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6.3万元,较上年减少32.26%,由于专项工作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3万元,较上年减少62.57%。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机关),其中公务接待0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本年与上年都没有,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增减)0%,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0万元(机关),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相同,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培训预算经费(增减)0%,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8万元,较上年增长107.14%,由于公用经费的增长。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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