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600Q/2018-0005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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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审计局 | [ 发文日期 ] | 2018-05-18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研究拟定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项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长提交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并出具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款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项目。
5、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共同领导。组织实施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10、根据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规定,负责审计信息上报、审计新闻发布,为领导机关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11、承办上级审计部门授权项目的审计。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署定)暨“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
2.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及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财政局和地税局进行审计,对皇甫工业园区、三道沟镇、妇联、科技局、统计局5个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经责办和农业与资源环保股组织实施,7月底完成。
3.财政决算审计。对黄甫镇、碛塄农业园区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4.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5.精准扶贫审计(署定)。
6.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安排对国土局和庙沟门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7.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按照分工对大石一级公路、府准路一二期及通村水泥路、口粮田工程、陕西北大门绿化工程、新府中建设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其他按照实际报送情况开展,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坚持进行跟踪审计,12月底完成。
8.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受市局委托对府谷县公安局原局长郭强、府谷县国土局原局长张旭瑞进行审计。任中审计安排对发改局、武家庄镇、林业局、安监局、庙沟门镇等5名领导干部进行。
9.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 。对交建集团、郭家湾煤矿、水务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12月底完成。
10.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调查。
11.全县行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情况专项审计。
12.开展正版软件审计监督工作。
13.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于7月底前向人大、政府上报审计整改结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均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各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基层预算单位具体有:府谷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和府谷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34人;实有人员58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4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2018年财政未预算 1万元以上资产购置经费。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5.48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476.88万元和公用经费88.6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府谷县审计局部门预算收入565.48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增长,由于今年汇总下属单位公开。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府谷县审计局部门预算收入565.48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增长,由于今年汇总下属单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府谷县审计局一般公公共预算支出565.4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增长,由于今年汇总下属单位公开。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0801)565.48万元,较上年增长,由于今年汇总下属单位公开。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360.99万元,较上年增长,由于今年汇总下属单位公开;商品和服务支出88.6万元,较上年增长,由于今年汇总下属单位公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89万元,较上年减少,由于离退休干部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 0.35万元(局机关),其中公务接待0.35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本年与上年都没有,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减少,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相同,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培训预算经费相同,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88.6万元,较上年经费增加63.5%,因单位业务增加机关运行经费调增。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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