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18-0720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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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8-05-18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中共府谷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提出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2.指导个别单位党组织进行换届改选工作;
3.负责提出县直机关各党组织的设置、负责人的任免,调整的意见,并配合组织部门考察,报请县委决定;
4.负责审批接收新党员;
5.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设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6.负责党员干部的培训,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的建设理论教育;
7.加强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8.负责组建和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
9.执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2、着力推进各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党建在生产工作中的发挥的作用.
3、严格按照发展党员《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完成县党员吸收、转正工作,计划开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2期,人数约为170人。
4、继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完成模范机关创建任务,办好《党建·创模手机报》。
5、宣传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深入基层讲好党课。
6、 全面完成“两学一做”和“追赶超越” 督导工作,写好“两学一做”和“追赶超越”督查通报,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底工作总结。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均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7人,另有退休人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没有车辆,桌椅、沙发、柜子、饮水机、计算机、照相机、打印机等所有资产共计价值28.7万元。办公场所5间共75平方米。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11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97.71万元和公用经费10.4万元,本部门没有预算项目资金。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工委预算收入108.11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 30%,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工委预算收入108.11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30%,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府谷县直工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1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30%,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3199)108.11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30%,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及没有预算专项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67.17万元,较上年减少30%,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较上年增长50%,由于人员经费预算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4万元,较上年减少30%,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其中公务接待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本年与上年都没有,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增减)0%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相同,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培训预算经费(增减)0%,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0.4万元,较上年(减)50%,由于本单位没有预算专项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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