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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18-072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5-18
[ 效力状态 ] 失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新区管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府谷新区管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继续完善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尾留工程。完成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空调、窗户、电梯、内外装饰、高低压配电等尾留工程,力争9月底前工程完工。

2、加速推进西区环路道路工程。实施全长4656米、宽18-22米的内、外环道路;实施长402米、宽36米的连接线道路;实施配套的排洪渠等工程,力争7月底前完工,确保府中高中部下半年招生投用。

3、投资实施金世纪广场二期工程,为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的投用夯实基础。完成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周边的广场铺装硬化、绿化等工程。

认真完成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好模范机关、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创建工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名称:府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人员组成:现有正式人员50人;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29 人,事业编制 29 人;实有人员 50 人,事业50 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 0辆,价值 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6台,价值 21.6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 5台,价值3995 元,专用设务1台,价值21.2万元。单价0万元以上的设备0项,其中计算机网络设备0项,价值0万元,其它网络设备0项,价值0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072.09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 337.09万元和公用经费 35 万元,本部门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正在进行中。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新区管委会部门预算收入 12136.9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 新区管委会 部门预算收入 12136.93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 新区管委会 一般公公共预算支出5072.09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8.71%,工程项目增多。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事业运行(2010350) 5072.09万元,较上年增长8.71%,由于项目支出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301.54万元,较上年减少25.09 %,由于人员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较上年增长108.33%,由于标准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55万元,较上年减少176.12%,由于职业年金已扣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7064.8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其中公务接待0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本年与上年都没有,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增减)0 %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相同,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培训预算经费(增减)0%,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0万元,较上年(增减)0%。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府谷新区管委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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