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2997/2018-01158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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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 发文日期 ] | 2018-05-18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
府谷县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围绕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广泛地交流与合作,通过引进、吸收、转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科技创新新体系。
(三)负责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利申请、科技成果组织申报及专利、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
(四)负责中、省、市科技创新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实施、监督工作。
(五)负责县级科技创新项目的组织、审核、立项、实施、监督,验收、评估工作。
(六)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发布、传递、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科技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实用技术培训。
(八)负责协调政府、企业之间的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
(九)负责特派员的选派、指导、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
(十)围绕现代特色农业建设,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优化农业生产、加工、管理模式。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根据省、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关于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意见》和《专利奖励办法》。
(二)建立科技企业管理库,形成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三级培育机制。2018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家。
(三)完善府谷高新区管理机构,加快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自建或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探索府谷高新区交由西安自创区托管或飞地园区新机制。
(四)围绕清洁能源生产、小粒煤低温干馏、高纯镁精炼及装备自动化、镁合金生产加工等关键技术,在国家、省、市科技专项支持下,组成专家团队,逐一攻克。围绕煤基产业链、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领域,为企业储备一批战略性新型产业。
(五)选聘市、县科技特派员50人,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考核管理,发挥好个人专长和团队优势,让特派员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六)在省、市部门技术、资金、政策支持下,争取长安大学“粉煤灰提取氧化铝” 和“镁渣综合利用”科技成果落地生根。
(七)将“榆林市金属镁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为省级。
(八)完成市、县科技创新工作目标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均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各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基层预算单位具体有。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23 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 16人;实有人员29人,其中行政 7人、事业16人;公益性岗位5人;公益性专岗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 0辆,价值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51台,价值 18.1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1 台,价值18.17元,专用设务0台,价值0万元。单价 0万元以上的设备0 项,其中计算机网络设备2项,价值11.4020万元,其它网络设备2项,价值0.74万元。办公场所占用314.16平方米,没有租用费。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7.77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204.96万元和公用经费22.8万元,本部门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正在进行中。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8年科技局部门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 0%。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 府谷县科技局部门预算收入1197.77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上升3.54%,由于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科技局一般公公共预算支出1197.7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上升3.54%,由于项目增加。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27.77万元,较上年下降0.1%,由于人员变动。
(2)其他科学技术事务970 万元,较上年增长96%,由于项目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38.58万元,较上年下降0.15%,由于人员变动;商品和服务支出22.80万元,较上年增长1.45%,由于人员变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38万元,较上年减少0.2 %,由于人员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1.5 万元(局机关),其中公务接待1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本年与上年都没有,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减少0.25 %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 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相同,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 0 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培训预算经费(增减)0 %,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27.77万元,较上年(增)0.28%,因单人员变动。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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