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18-0719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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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8-05-18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中共府谷县委农村工作部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全县农业农村工作;
2、负责主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3、是县委决策农业农村工作的参谋助手。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综合协调全县“三农”工作,协调推进府谷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组织乡村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培训,协调农口部门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抓好驻村特派员管理工作。
2、筹备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草拟相关文件:编印宣传资料,组织乡镇宣讲中央一号文件;开展调查研究,新农三农专刊,当好参谋助手。组织涉农部门、乡镇围绕深化农村改革、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典型经验、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均为全额预算行政单位,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8人,另有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没有车辆,桌椅、沙发、柜子、饮水机、计算机、照相机、打印机等所有资产共计价值40.1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63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91.36万元和公用经费15.1万元,本部门没有预算项目资金。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工委预算收入136.63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 12%,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农工部预算收入136.63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12%,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府谷县农工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6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12%,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3199)136.63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12%,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及没有预算专项经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91.36万元,较上年减少8%,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商品和服务支出15.1万元,较上年增长50%,由于人员经费预算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4万元,较上年减少30%,由于养老统筹、职业年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医保配套已在指标的工资福利中扣减。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局机关),其中公务接待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本年与上年都没有,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增减)0%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相同,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培训预算经费(增减)0%,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0.4万元,较上年(减)50%,由于本单位没有预算专项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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