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18-0719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8-05-18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
府谷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2、围绕全县“三农”工作大局,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对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农村日用消费品购销网络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
3、承担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按照市县政府的授权,承担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供应任务。
4、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系统内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和回收网点的管理和运作;承担系统内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
5、负责对所属企业领导班子的任免和管理、企业的劳资管理、企业资产经营设施的管理、调配和处置,以及重大经济活动的考察审批和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6、指导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内通过引领创办、资金注入、项目扶持等方式发展的各类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通过人才培训、市场开拓、产供销服务等形式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的组织、指导、培育和服务工作。
7、指导和参与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培育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等新型流通企业,构建农产品购销、农资供应、智慧超市、物流仓储、农村快递、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8、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和社属企业资产,使其保值增值。对社属企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服务。对全资、控股和参股的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各项权利。
9、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杜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社属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10、参与全国总社及省、市社组织的经济交流等活动。
11、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抓好市县二级政府补贴化肥的销售和储备工作,完成市供销社任务指标。
2、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和销售,完成市社下达任务指标且不发生经营管理安全事故。
3、积极参加中华合作总社、省市供销社举办的各类农特产品推介展示活动,提高我县农特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继续做好府谷县农特产品的上行工作,在做好淘宝中国特色·府谷馆”电子商务销售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拓展京东和供销E家“中国特色·府谷馆”。
5、继续做好维稳工作,为建设幸福府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6、完成市供销社和县委、县政府下达我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 0个,均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各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0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0台,价值 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台,价值 2.4元,专用设务0台,价值0万元。单价0万元以上的设备0项,其中计算机网络设备0项,价值0万元,其它网络设备0项,价值0万元。办公场所占用327 平方米,价值 万元,2018年财政未预算0万元以上资产购置经费。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38.97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229.37万元和公用经费9.6万元,本部门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正在进行中。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 供销社 部门预算收入238.97 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41%。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供销社部门预算收入238.97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41 %。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供销社一般公公共预算支出 238.97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 9%,由于人员减少。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38.97万元,较上年下降41 %,由于项目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 60.97万元,较上年减少31%,由于人员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9.6 万元,较上年增长220 %,由于人员经费调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8.4万元,较上年减少 1%,由于人员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局机关),其中公务接待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本年与上年都没有,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增减)0%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0 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相同,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 0 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培训预算经费(增减)0 %,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9.6万元,较上年(增减)220 %,因人员经费调整。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