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18-0719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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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8-05-18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委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机关事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县委政府办公大楼的公共设施和内部的综合服务;负责水、暖、电、气的正常运转及日常维护管理及其费用的交纳;负责办公大楼、机关食堂、会议室各类会议的服务、保障及卫生保洁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根据机关后勤的特点,围绕中心工作,严格规范管理 ,落实责任分工,并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日常工作做到不误时、不误事,积极主动的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服务宗旨,健全长效机制,为机关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 ,均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各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基层预算单位具体有:
府谷县委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一级预算单位、事业管理、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12 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2人;实有人员 29人,其中行政 0 人、事业 29 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 1辆,价值27 万元,通用设备 300台,价值 1488539.5元,专用设务20台,价值 70.35万元。单价 10万元以上的设备5项,单价 40万元以上的设备2 项,其中计算机网络设备 12项,价值 4.6万元。办公场所占用 100平方米,价值102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8.95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 182.25万元和公用经费 20.3万元,本部门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正在进行中。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机关事务中心预算收入488.95 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 3%,由于上年周转房购买办公设备今年无购买所以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机关事务中心预算收入 488.95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 3%,由于商品服务支出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机关事务中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88.9532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 2%,由于社保及配套公积金全部核减。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其他**事务(2010303) 488.95万元,较上年增长3 %,由于商品服务支出下降。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82.25 万元,较上年增长 0 %,商品和服务支出 24.3万元,较上年增长 9%,由于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5.8032万元,较上年减少5 %,由于社保及公积金配套以核减。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本年与上年都没有,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增减)0 %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 0万元,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相同,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 0 万元,较2017年培训预算经费(增减)0 %,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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