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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205H/2018-001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17
[ 效力状态 ] 失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府谷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部署、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消防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协助、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八)监督、管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督工作。

(十)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协助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

(十四)管理全县公安系统装备、被装配备计划及申报分配工作。

(十五)负责公安系统队伍建设,公安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公安民警的警衔评定申报工作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督促,检查公安民警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府谷公安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为总目标,以建设“智慧公安”和“数据警务”为牵引,强力推进公安信息化、警务实战化、基层工作制度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抓基础、补短板,抓重点、创亮点,全力推动府谷公安“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目标的实现,努力为府谷建设秦晋蒙交界最富活力、最具魅力、最有影响力县级城市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按照这一思路,县局确定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认真梳理学习十九大报告关于公安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推动学习活动走在全市前列。(责任领导:李瑜 责任部门:政工监督室)

二、全力维护全县政治安全稳定

2、健全完善国保反恐情报收集分析研判协作机制,健全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不断夯实国保反恐工作基础。(责任领导:王俊宝 责任部门:国保大队)

3、以大数据合成作战、情报、反电信网络诈骗、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等“四个中心”为依托,打造情指行一体运作新型警务模式,全面提升反恐维稳、侦查打击的能力和水平。(责任领导:王永华、王俊宝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刑警大队、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

三、深入推进平安府谷建设

4、以“三打击一整治”和“雷霆2018”行动为龙头,深入推进各项严打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责任领导:王永华、王起 责任部门:刑警大队)

5、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出击、集中整治,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责任领导:王永华、王起、分管派出所领导 责任部门:刑警大队、各派出所)

6、落实“一长四必”机制,推进重点人员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责任领导:王永华、王起 责任部门:刑警大队)

7、严厉打击各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全方位、无盲区的民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做到民爆物品“不流失、不炸响、不出事”。大力引进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加快煤矿井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打通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总结民爆物品监管经验,建立长效化、动态化监管机制。(责任领导:王俊宝、分管派出所领导 责任部门:治安大队、民爆稽察大队、各派出所)

8、开展“企业社会治安共建共管年”活动,通过领导、民警包抓进驻企业,对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厘清管理体系,对所有从业人员逐一进行实名动态管控,坚决做到“不失管、不漏管”。教育和引导企业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非正常死亡、村企纠纷等事件,升级改造企业内外部视频监控,强化技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各类案事件。对内部矛盾不化解、人员管理混乱、易滋生违法犯罪的企业,要用足《反恐法》等一切法律对企业法人、负责人予以严厉处罚。积极会同税务部门严肃查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理,严防“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责任领导:王俊宝、分管派出所领导 责任部门: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9、开展全县治安突出问题小区排查整治,年底前,全县90%以上的治安突出问题居民小区建成安全小区。试点开展“智慧小区”建设,融合应用多种技防设施,提升居民小区防范水平。(责任领导:王俊宝 责任部门:治安大队、城关、城郊派出所)

10、深入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开发使用基础信息采集手机APP项目,实现对实有人口、房屋等基本信息的动态管控。(责任领导:王俊宝、分管派出所领导 责任部门: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11、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信息化分级动态管控体系建设。全面推开县级禁毒教育基地建设。(责任领导:王永华 责任部门:禁毒大队)

12、完善打击环食药违法犯罪“1122”警务机制,拓宽互联网领域环食药案件侦办渠道,年内打击效能提升30%,打造全市亮点工作。(责任领导:阎鹏 责任部门:环食药大队)

13、推进全县道路交通风险防控、源头监管和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全力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从科学调整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配置等细节入手,精细化推进城区缓堵保畅工作。进一步规范消防站“四站”建设管理,推动四级灭火救援体系建设。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推广高层建筑数字化推演平台使用,提升专业化处置水平,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智能化管理。(责任领导:李瑜 责任部门:交警大队、消防大队)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4、狠抓派出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派出所指挥调度、值班备勤、功能房设置、内务卫生、基础台账、警容风纪等,坚持一个标准、一套制度体系、一种台账,着力解决派出所工作参差不齐、五花八门的问题。(责任领导:王俊宝、分管派出所领导 责任部门: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15、启动看守所新建项目,争取公安科技大楼建设。(责任领导:韩小龙、阎鹏 责任部门:基建办、警务保障室)

五、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

16、健全完善合成作战中心建设,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打造全市亮点。结合“智慧府谷”建设,科学制定“智慧公安”、“数据警务”建设远近期规划,争取党委、政府在立项、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推动府谷公安科技信息化发展应用。(责任领导:王永华、阎鹏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

17、新建一批公共视频监控,整合交警道路视频监控,加强视频监控应用维护。进一步加大“小探头”、“微卡口”、“智能卡口”建设,将各城镇视频监控联网整合,提升视频监控覆盖率。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的已建视频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加入智慧单元,开展智能机器人巡防值守试点,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责任领导:王永华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

18、全面启动“智慧档案”建设,深入推进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按照“库存档案数字化、新增档案电子化”的思路,逐步推进户籍、车驾管、出入境等涉及民生档案的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在服务实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责任领导:阎鹏、王俊宝、杨睿平 责任部门:办公室、治安大队、交警大队)

六、深化公安改革工作

19、紧密结合府谷社会治安实际,因地制宜进行警务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各类方案预案,做到全员掌握、熟练应用。完善“两圈两线”(环县城圈、环县域圈、涉爆线、沿黄线)防控机制,实现发案率下降。(责任领导:王永华、王俊宝 责任部门:指挥中心、各业务大队、各派出所)

20、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工作,积极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责任领导:王俊宝 责任部门:治安大队)

21、全面推进主办侦查员体系建设,落实侦查责任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以及主办侦查员职业保障制度。(责任领导:王永华 责任部门:刑警大队、政工监督室)

22、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集受立案监督、网上办案、执法公开、执法办案场所管理和执法记录仪“五位一体”的案件管理工作。(责任领导:王俊飞 责任领导:法制大队)

七、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23、开展“积案大处理、涉案财物大清理”专项行动,对历年来未结的案件逐一进行消化处理,对扣押的每件涉案物品必须进行清理,坚决防止执法办案过错行为。(责任领导:王俊飞、分管办案部门领导 责任领导:法制大队、各办案部门)

24、加强一线执法装备、单警装备配备和执法记录仪,及时检查执法装备、枪支和单警装备,注重维护保养,坚决保障各类装备随时能用。(责任领导:阎鹏、王俊飞、分管办案部门领导 责任领导: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各办案部门)

25、加强执法培训和管理,着力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领导:王俊飞 责任部门:法制大队、政工监督室)

八、坚持队伍从严从优管理

26、开展公安队伍“大培训、大教育、大轮岗、大淘汰”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对局领导、中层干部、优秀民警、辅警、一般工作人员等进行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开阔全局领导和民警信息化建设视野,提升理论和实战水平。对全局民警、辅警工作岗位进行大调整,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淘汰待岗一批落后人员。(责任领导:李瑜 责任部门:政工监督室)

27、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严肃查处民警、辅警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执行“三项机制”,科学调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设置,落实考核应用,调动队伍工作积极性。(责任领导:李瑜、王俊飞 责任部门:政工监督室、纪委、督察大队)

28、坚持从优待警,关爱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最大限度为全局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全面落实民警、辅警带薪休假,积极为辅警、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争取政治经济待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府谷县公安局本级、府谷县交警大队、府谷县巡特警大队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 个,均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各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93 人,其中行政编制216 人、事业编制550 人;实有人员743 人,其中行政193人、事业550 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74 辆,价值983 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19000 台,价值4070 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4441 台,价值2572 元,专用设务4559 台,价值1498 万元。办公场所占用28629 平方米,价值13437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24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7385万元和公用经费3005万元,本部门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正在进行中。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 府谷县公安局预算收入 12024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上升0.2 %,由于人头经费在比2017年有所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府谷县公安局预算收入12024 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上升0.2 %,由于人头经费在比2017年有所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公共预算支出12024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上升0.2 %,由于人头经费在比2017年有所提高。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12024 万元,较上年增长2 %,由于人头经费在比2017年有所提高。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5469 万元,较上年增长1 %,由于人员变动;商品和服务支出3004 万元,较上年增长2 %,由于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7 万元,较上年减少1 %,由于人员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 万元(局机关),其中公务接待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本年与上年都没有,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增减)-2 %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50 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相同,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50 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培训预算经费(增减)1 %,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00 万元,较上年(增减)1 %,因人员变动。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府谷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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