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6511/2018-0028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统计局 | [ 发文日期 ] | 2018-05-17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府谷县统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时效性和科学性。
2、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部门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认真开展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和投入产出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5、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服务。
6、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7、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8、领导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城乡居民收支调查、乡镇住户调查、农民工调查、贫困监测调查和各种临时性调查。
9、承办县政府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高质量完成2017年度统计报表和2018年定期报表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和业务规范,认真完成各专业的2017年度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确保报表数据及时准确。
聚焦普查工程,全力以赴推进重大普查调查
1、认真做好农普数据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农业普查资料的整理,做好县级农普公报的发布工作,同时,发动全县涉农部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三农”新情况充分研究利用好本次农普数据,做好全县农业生产发展的分析研究,当好农业发展的“服务员”。
2、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家统一部署的一项艰巨而又繁重的工作任务,也是我县摸清家底的一次重大机遇。要开好“经普头”,打好“经普仗”。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一要在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上做到早谋划、早落实。二要对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面清查摸底。充分利用工商、税务、民政、编办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行业管理备案信息,综合运用“多证合一”成果,建立单位清查底册,提高单位清查质量。三要认真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普查方案的学习和理解,让调查对象真切理解方法、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普查全面客观反映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全面反映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新成果、新成效,为府谷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3、全力承接“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各专业要按照省、市统计局要求,加强与调查队相关专业的沟通,从一季度开始全面承接七项“四下”企业抽样调查任务。统筹做好原抽样调查点与新承接国家样本点、“四下”抽样调查与地方报表制度的双衔接,避免出现调查对象重复填报。
4、扎实推进地方营商环境调查。今年是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府谷县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统计工作,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统计调查,为府谷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打造投资洼地和兴业热土提供数据保障。
5、认真做好投入产出调查。按专业制定培训计划,分专业做好调查点的基层表填报培训工作;指导调查单位填报基层表,对数据质量进行控制;做好基层表数据汇审工作,对数据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按时上报投入产出调查基层表;依照省、市统计局编表进度,积极搜集编制投入产出表所需基础资料。
6、扎实开展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开展好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跟踪调查工作,真实反映我县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2014年3月至7月新设立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成长情况,按季度向上级部门上报跟踪监测信息。
7、切实做好居民收入调查。按照调查方案及时准确地完成全县120户城乡居民收入调查,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账页进行编码录入并审核上报,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我县城乡居民收支、生活等状况。
8、扎实做好2018年1‰人口抽样调查。
9、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调查。主要有劳动力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文化产业调查、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等工作。
(三)抓好统计制度改革、促进统计调查方法创新
1、紧跟国家制度方法改革。做好国家统计局研发统计改革报表试填工作,加大企业调研指导和数据审核力度,提高填报质量。实施计划总投资500万元至5000万元投资项目由现行的形象进度法统计转变为财务支出法统计的改革工作,改进建设领域统计方法。开展“四下”劳动工资季报统计工作,加快形成全口径工资统计方法。推进互联网经济统计,为新经济统计调查和核算打好基础。
2、创新方法完成好常规统计调查。在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能源、基本单位名录等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常规统计调查的同时,全面加强科技创新统计、现代金融统计和人口人力资源统计工作。各专业要高度重视年报工作,重点关注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控股类型、实收资本构成等非经营性指标,提高专业相关指标的匹配性。要高度重视研发支出应统尽统工作,要认真抓好月度、季度统计数据质量,严把企业和项目入库关、审核关。认真做好月度新增、年度“小升规”“下转上”入库和不达标单位退库工作,努力提高“四上”单位比重和质量。根据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做好统计单位新旧行业代码替换审核确认工作,健全单位属性,确保统计名录库质量。
(四)进一步做好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
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是一项十分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尤其是在今后要将县域经济监测考评结果运用到“三项机制”中,进一步明确了县域经济监测考评工作的重要性。一是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核指标监测工作。二是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县域制度中规定的指标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资料来源渠道填报,并结合实际认真核查,确保监测考评数据的真实性。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指标数据与省、市数据相衔接,以保证监测考评数据的协调性。
(五)继续加强统计分析,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围绕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扎实开展月度、季度统计分析工作,重点分析我县经济转型升级的进展情况,研判经济运行走势,及时反映全县经济发展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功能,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丰富统计产品,拓宽服务范围。及时印发2017年统计公报、府谷2017、2017年统计年鉴和2018年各月统计月报,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做好数据解读发布,做优统计政务公开。
(六)继续强化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镇、街办统计机构队伍建设,以统计管理台账和电子数据台账为重点,强化镇、街统计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二是搞好统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从业水平。三是加大企业统计调研,加强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四是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作用。
(七)规范部门统计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要充分利用好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完善GDP核算联动机制,规范GDP关联部门数据生产流程,不断提高核算水平。会同部门、联动专业动态监测各类法人企业的“生老病死”,着力解决有关经济主体入库难等问题,加强新增单位“成长”情况跟踪,提高“四上企业”单位申报及时性和入库率。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依托秦晋蒙交界最富活力、最有魅力、最具影响力县级城市建设,研究并推动部门统计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平台。梳理部门业务数据,建立局内科室对口分工制度,提高部门资料共享实现率。
(八)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净化统计工作环境
一是强化统计法制宣传。做好“七五”统计普法宣传,以“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扎实做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党政领导、机关干部、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二是强化统计法制能力。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将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作为统计反腐的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认真做好统计巡查工作,加强对统计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统计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整体素质。开展统计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工作,建立统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选派业务骨干“走出去”,参加国家和省市统计部门组织的系统性专业知识培训,创新“引进来”讲堂模式,以“统计大讲堂”为载体,让参加过培训的人员上台授课,通过引进案例教学、交流学习心得等方式,将培训从单纯接受知识灌输型转变成内化吸收辐射型,从而更好地激发统计人员的学习热情。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主动把党建工作融入到统计业务和其他工作中,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作为一个整体,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开展常态化正风肃纪专项检查,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持续深入改进统计干部作风。四是加强统计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大力营造勤政文化、廉政文化、感恩文化,形成浓厚的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文化氛围,打造一支“高效务实、和谐干净”的统计团队。
(十)认真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属于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各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基层预算单位是:府谷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1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42人,其中参公事业7人、事业3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5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901台,价值186.8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27台,价值150.95元,专用设备3台,价值18.00万元。计算机网络设备1项,价值1万元。办公场所占用386平方米。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0.50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350.30万元和公用经费34.30万元,本部门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正在进行中。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8年府谷县统计局部门预算收入420.50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30.87%,一方面由于今年部门经费压缩,另一方面今年本部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已接近尾声。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府谷县统计局部门预算收入420.50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30.87 %,一方面由于今年部门经费压缩,另一方面今年本部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已接近尾声。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府谷县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5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下降30.87 %,一方面由于今年部门经费压缩,另一方面今年本部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已接近尾声。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0501)284.71万元,较上年降低14.77 %,由于本部门2018年人员减少3人,工资总额有所下降。
(2)事业运行(2010550)105.89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253.98万元,较上年降低20.56%,由于本部门人员减少3人;商品和服务支出40.30万元,较上年增加85.71 %,由于本年度县财政部门根据省市部门预算提高了定员定额标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32万元,较上年降低14.44 %,主要是本部门今年减少了1名退休人员。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11.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2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本年与上年都没有,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减47.83%,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1万元,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有所下降,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3.30万元,较2017年培训预算经费减43.10%,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90.60万元,较上年减14.77 %,因今年部门人员减少4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