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18-0723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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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8-05-16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中共府谷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2、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决策部署;
3、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
4、督促检查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5、督促检查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6、督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等。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安排四轮巡察工作,每轮巡察共设四个巡察组,每轮每组巡察两个单位,共巡察32个单位,具体:镇、园区(8个);单位(8个);部门(8个);企业(8个)。
巡察镇(园区)的过程中,采取“一托多”的模式,在被巡察镇(园区)所属行政村中选取12-18个基础党组织同步开展巡察。巡察部门的过程中要延伸到下属企事业单位。每轮巡察组的人员组成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单位经费按全县部门预算标准统一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69台,价值19.82 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45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117.25万元和公用经费23.2万元,本部门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正在进行中。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中共府谷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收入190.45万元。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上年年初无部门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中共府谷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收入190.45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上年无部门预算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中共府谷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公公共预算支出19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5,项目支出50万元。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上年年初无部门预算收入。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3199)190.45万元。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上年年初无部门预算收入。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07.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2万元。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上年年初无部门预算收入。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本年0万元 ,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2017年年初无部门预算收入。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0.7万元,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2017年年初无部门预算收入。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1.5万元,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2017年年初无部门预算收入。我单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3.2万元。我单位成立于2017年9月30日,2017年年初无部门预算收入。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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