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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18-072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5-16
[ 效力状态 ] 失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县第二机关事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府谷县第二机关事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人大、政协、纪检委机关大院水电供给保障工作;

2.人大、政协、纪检委机关大院供暖保障工作;

3.人大、政协、纪检委机关大院公共设施维护、维修工作;

4.人大、政协、纪检委机关大院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5.人大、政协、纪检委机关大院公共环境绿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认真抓好4项工作:

1、人大、政协、纪检委三机关煤水电正常供给工作;

2、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

3、大院、会议室及活动室卫生清洁工作;

4、机关大院公共设施维修维护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 0个,本单位无基层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 6人;实有人员 6人,其中行政 6人、事业 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9.8万元,纳入固定资产账面的设备 23台,价值 40.8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 22台,价值17.98元,专用设备1台,价值22.9万元。单价 万元以上的设备 6项,其中计算机网络设备 2项,价值 17.98万元,其它网络设备 4项,价值 12.5万元。办公场所占用 202平方米,价值 0万元,2018年财政未预算 万元以上资产购置经费。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绩效目标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7.6752万元,本次年初预算只下达人员经费 43.4752万元和公用经费 4.2万元,本部门项目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正在进行中。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府谷县第二机关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收入 171.6752万元,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6 %,由于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府谷县第二机关事务中心部门预算收入 171.6752 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6 %,由于人员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2018年府谷县第二机关事务中心一般公公共预算支出51.6752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上年部门预算收入下降17 %,由于人员经费减少。

2、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其他后勤事务(2018) 120万元,较上年增长0 %。由于没有新项目、新业务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 39.0552万元,较上年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8.2 万元,较上年增长41 %,由于公用经费改革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2 万元,较上年减少 63%。由于财政局在17年预算时人员经费加入了养老、住房、医保补贴。但18年这部分钱没有列入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 4万元(局机关),其中公务接待0万元,因公出国、本年与上年都没有,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无增减,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范筹,力争保持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2、部门会议费经费预算 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三公”预算经费相同,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会议费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的范筹,力争保持会议费费稳中有降。

3、部门培训经费预算 0万元(局机关),较2017年培训预算经费无增减,力争缩减各项培训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无机关运行经费 。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本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等。

附件:府谷县第二机关事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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