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264L/2019-0008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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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黄甫镇人民政府 | [ 发文日期 ] | 2019-09-06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黄甫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府谷县黄甫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2、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7、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8、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黄甫镇围绕一推进、两确保、三加强、四提升工作总思路,以打造“三区四镇”为总目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呈现出党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开启了全镇上下正风肃纪,干事创业的新气象,实现了各项工作的追赶超越。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635万元,招商引资达到19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200元。
1.农村发展彰显新活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发展传统农业种植带动作用。在桃山、魏寨、山神堂等村推广种植沁州黄、秦杂6号谷子4000亩;在太家沟村实行土地流转,发展中药材种植500亩;在段寨村流转土地120亩连片种植良种葵花。坚持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引领作用,鼓励和扶持三和农业开发公司、亨德利农业公司、三餐豆制品开发公司品牌建设,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依托桃山核桃、坚果,山神堂海红果,段寨花生等特色农产品,成功包装打造出一批叫得响、有特色的乡村新品牌。坚持发展乡村旅游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投资227万元成功打造段寨龙舌湾景区、五里丹霞犀牛峰景区。以陕西省第二批传统村落保护为契机,加快黄甫古镇古院落修缮工作,完善黄甫村社区博物馆(李家大院)布展工程,实现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有机结合,打造“金黄甫”旅游新名片。
2.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围绕项目签约落地,鼓足经济发展后劲。完成了清水川电厂三期项目所涉5个村405亩征迁任务。拆除了沟门村内房屋近4万平米,并兑付补偿款1.09亿元。投资152万元对上海电建公司办公楼重新改造,妥善解决了征地农民临时安置问题。利用40天时间,完成了东方希望集团氧化铝项目涉及四个村征地工作,共计征地1241亩。完成了黄甫—古城高压线架设20座塔基征占协调工作,保障了古城集运站铁路列车正常用电。积极协调处理皇甫川工业园区工业大道征迁工作,完成4户村民征迁工作,确保了园区大道正常施工。
3.民生保障达到新高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资金25万元,维修常王寨、石家焉、山神堂一、二村、小宽坪人畜饮水工程;投资65万元完成川口集贸市场建设;投资20万元完成段寨瓜菜批发市场建设;投资12万元完成了黄糜咀、山神堂村卫生室建设;投资46万元新建了黄甫村老年幸福院,已完成主体结构;通过自筹加政府补贴形式,投资38.9万元为各村购买太阳能路院灯487盏。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有质量、更加舒心。
4.脱贫攻坚迈上新台阶。持续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对每户作出规划,坚持短期产业与长远产业发展相结合方式,精准定向施策,圆满完成8户23人的脱贫任务。短期发展方面:对困难群众提供公益专岗1人、特岗6人,上报劳保服务公司岗位2人,提供护林员岗位3人,村级环卫工人2人,确保每户有劳动能力家庭安排一位有固定收入人员。将我镇3名贫困人口纳入生态公益性管护岗位享受范围,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4户,保证贫困户住房安全。投入产业帮扶资金2.8万元,慈善基金帮扶6万元,有效加快脱贫致富前进步伐。长期发展方面:大力培育发展具有优势的生态畜牧业和药材种植业。全年累计为贫困户发放种羊20只,发放猪7头,采用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发展长效产业(合作社提供药材籽种、技术,对生产出的药材包销,带动贫困户种植,形成长效产业)种植药材18亩。探索扶贫新模式,在黄糜咀村、桃山村建成两个300KW光伏扶贫项目,已并网发电;与亨得利农业开发公司合作,让6户贫困户入股 30万元成为股东,年终可享受分红,拥有稳定的收入。
5.生态建设得到新改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投资28万元完成段寨村道路改造绿化工程。在庄则、黄糜咀、川口村实施退耕还林近2000亩。启动实施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成立了黄甫镇环卫所,购置了1辆垃圾清运车,为各行政村配置垃圾桶共计80个,垃圾中转处理箱20个,镇村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正逐步形成。全面落实河长制,开展“两川一河”“清四乱”专项整治。关停砂厂9家,撤离沙船45只,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房屋13处,清理砂石15万方,出动清理车辆850台次。对全镇排污口进行了摸底调查,共排查出9处排污口并建立了排污口档案,制定了整治方案。集中清理了皇甫川、清水川河道7处垃圾堆放点,河道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开展禁养区养殖户搬迁行动。对魏寨村、庄则村两户养殖场进行了搬迁,对段寨村1户养殖场进行了整改,镇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6.政府建设呈现新气息。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花大力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落实“最多跑一次”,新改建标准化便民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利用互联网+村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55163条,其中发送村务公开23138条,党务公开7023条,财务公开9835条,便民服务10038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2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黄甫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 |
2 |
麻镇便民服务中心 |
3 |
墙头农业园区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68人;实有人员80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5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本单位及麻镇、墙头年度收支为2139.67万元,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原因为麻镇便民服务中心并入本单位。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9.67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9.6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万元,农林水支出468.0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较上年增加,原因为麻镇便民服务中心并入本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人员经费为1424.06万元,公用经费为715.61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原因为麻镇并入本单位。
3、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4.01万元,因麻镇并入本单位。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2.59万元,较上年减少2.21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为0.56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原因为麻镇并入本单位。
3.会议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为2.64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因麻镇并入本单位。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39.6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9.62万元,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原因为麻镇并入本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XX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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