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MB2964292C/2019-0013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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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文日期 ] | 2019-09-05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原府谷县工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拟整合至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1、贯彻执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及工商部门法律法规。
2、制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思维,坚持服务发展理念,通过“五维”发力,营造五好环境,全面促进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幸福和谐府谷做出积极贡献。
3、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总体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市场主体内生活力不断迸发,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果。同时努力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引入信用信息公示监管新方法,认真推行“双告知、双随机”制度,大力推进协同监管,为构建“全国一张网”,实现对市场主体社会共治目标作出积极努力。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优化。
落实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全力落实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冠省市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在我县的直接登记,积极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微信办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制度,大幅压缩办照时间至1日办结,实现了企业办照当天领和个体工商户办照当场领以及不见面办照,使足不出户办照成为现实。截至目前,新登记市场主体3531户,其中企业919户,同比增长33.78%;个体工商户2612户,同比增长9.7%;通过微信注册登记企业442户、个体工商户1757户;简易注销企业78户,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68户。指导企业办理年报4549户,年报率99.65%;指导个体户办理年报6726户,年报率76.21%。帮助企业融资96.15亿元,其中办理动产抵押18户,融资20.13亿元;办理股权质押34户,融资76.02亿元。
(二)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竞争环境持续净化。
全面推行抽查和市场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方式,积极推行重点市场场长制,全力整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办理违法违章案件45起,罚没款总额34.75万元,案件同级核审率和备案率均达100%。
1、打假治劣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没收假冒汾酒101瓶、五粮液34瓶、剑南春5瓶,五粮春5瓶;假冒矫马机油22桶,津成电线98盘;假冒好猫、芙蓉王、中华等卷烟101条,打假工作成效显著。
2、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成效初显。检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104所,查处无照经营20户,责令整改2户,没收仿真玩具枪支11支、“三无”食品610余袋。
3、打传规直工作态势更加稳固。继续巩固榆林市“无传销县”创建成功的经验,进一步强化了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防范和动态排查。
4、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不断规范。加强企业网站日常监管和建档工作,删除非法数据32个,列入异常库3户。监督网上企业贴标亮照38户,其中新贴标14户,贴标亮照率100%,有效净化了网络消费环境。
5、企业信息抽查任务顺利完成。先后开展了由总局随机抽中的9户企业、省局抽中的260户企业以及市局343的个体工商户的“双随机”抽查检查,对其中4户通过经营地址无法联系的、1户拒绝配合抽检的严重违法企业将纳入异常经营名录进行重点监管,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示。
6、重点商品抽检力度不断加大。抽检汽油样品45个,合格率95.6%;柴油样品45个,合格率86.7%,抽检液化石油气样品2个,合格率100%;抽检化肥样品4个,合格率100%。抽查重点商品样品41个,合格率65.1%。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全部予以立案处罚。
7、烟草市场联合整治不断加强。我局联合烟草专卖局对我县各大烟草经销商进行了严格检查,检查经营户66户,立案查处4户经销假冒伪劣烟草,有力打击了烟草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
8、铁腕治霾综合整治成效显著。按照县政府关于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部署,先后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了煤品质量检查和汽修厂以及4S店的烤漆车间挥发性有机物的专项整治,抽检煤品30个,合格率97%,监督71户汽修厂和4S店按照了环保净化设备。
同时,商标广告合同监管工作不断规范,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网吧、集贸市场、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工作。
(三)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推进消保维权工作上水平。
一是“放心消费”创建推进顺利。紧紧依靠县委政府,围绕创建工作重点,加强部门联创共建,全力优化消费环境,于3.15当日正式启动我县“放心消费”创建,确立了首批创建试点单位,夯实了创建责任,初步形成政府统筹施策、部门间密切配合、商家与消费者积极参与的共建共推氛围,已认定11户企业为全县“放心消费单位”,全县消费环境明显好转;二是消费维权体系日益完善。充分发挥陕西工商百事通受理平台和“一会两站”维权网络优势,积极推进“五进”工作,增强了受理消费投诉和处置消费纠纷的的能力,实现消保维权全覆盖的目标;三是维权纪念活动深入人心。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进行了消保维权法律法规宣传,散发宣传单20000份;集中销毁了价值82.57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165起,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7万元。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干部队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干部作风建设稳步推进。通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两个责任以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大力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能力,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干部廉政教育的始终,通过签订责任书,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开展整顿“一桌餐”、纪律作风整顿、冯新柱案专题警示教育等多项活动,强化“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治理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大操大办活动,狠刹慵懒之风,严防“四风”侵蚀,有力的促进了我局的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
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我局始终以做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作为引领各项工作的关键,通过落实领导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提升全系统整体服务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通过一把手做表率,班子做示范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使得队伍建设有目标,发展有方向,工作有干劲,进一步发挥班子凝聚力,激发队伍创新活力,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将班子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通过定期公布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干部职工人事任免、班子述职述廉等多种方式让班子工作更加透明化和科学化。
三是“三项机制”贯彻有力,用人机制更加清明。通过深入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公开推选1名见习生为股所级副职,对6人进行工作调整,对1名工作失误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岗位,有效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干事激情,全系统工作干劲空前高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不涉及所属事业单位等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XX部门本级(机关) |
2 |
…… |
3 |
…… |
……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19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5人。
五、部门2018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525.98万元,支出1525.98万元,比上年增长了0.19%。
2、本年度收入共1525.98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525.98万元。
3、本年支出共1525.98万元,基本支出1411.30万元,项目支出114.6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都是1525.98万元,比上年增长了0.19%。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1.70万元,公用经费329.60万元,项目支出114.6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1525.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9.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9.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2.0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会议费0.35元;培训费1.7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1.66%。
七、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5.98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1411.3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房屋共占12082.63平方米,比上年减少127平方米;共有车辆1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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