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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483Y/2019-0005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19-09-0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县农业局系统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府谷县农业局系统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农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县农业、农机(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策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农业项目的管理细则;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现代化特色农业园区示范基地建设和“四季农业”工作;提出现代特色农业园区基地建设和“四季农业”发展规划及项目、资金建议,经批准后负责实施。

3、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4、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酬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5、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组织农业适用技术和优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

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定全县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7、承担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验测体系建设。

8、组织、协调全县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的农业统计工作;承担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农业相关产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9、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幼苗)、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监督国家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的实施。

10、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的检疫、检验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拟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机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4、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资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

15、拟定全县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规划;组织农业对外和港、澳、台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农业重大引进项目;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7、贯彻执行中、省关于畜牧兽医的法律和法规、规章、政策,拟定全县畜牧兽医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8、制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指导、监督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与扑灭,监督管理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19、负责对草地、饲料、兽药、种畜禽、牧草种子进行监督管理。

20、负责羊子、生猪、草地等畜牧主导产业开发建设工作,提出畜牧兽医行业投资计划建议、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畜牧兽医项目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21、负责种畜禽、饲料、草业及品种资源管理和动物防疫、卫生监督、产品检疫及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官方兽医、职业兽医、动物屠宰检疫管理等工作,推进畜牧兽医行业依法行政。

22、负责全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先进技术成果引进、示范和推广,畜牧兽医人才培训、信息技术交流。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3.4万亩,其中玉米播种面积13.5万亩,小杂粮播种面积20万亩,优质马铃薯播种面积9万亩。蔬菜面积1.5万亩,预计产量1.6万吨,粮食总产量预计6.7万吨,较去年增长15.5%,农业总产值12亿元,较去年增长7.4%,各项指标能够全面完成预定目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7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府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2

府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3

府谷县植保植检站

4

府谷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5

府谷县农作物种子管理站

6

府谷县园艺工作站

7

府谷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府谷分校

8

府谷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9

府谷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10

府谷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11

府谷县农业执法大队

12

府谷县老高川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

13

府谷县新民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

14

府谷县清水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

15

府谷县墙头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

16

府谷县麻镇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

17

府谷县木瓜区域农业技术推广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底,本系统人员编制 230人,其中行政编制 8 人、事业编制 237人;实有263人,其中行政 11人、事业263 人。

五、部门2018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加(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决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根据2018年年底实际支出数决算。比上年度增加,增加原因人员普调和职称晋升,项目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决算收入3113.4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382.24万元,下属事业单位收入2731.22万元。决算收入较上年减少3.09%,主要原因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8.98万元,项目较上年度减少56.28%。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决算支出:332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3.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1.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9.31万元)。项目支出213.5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加,比上年度增加,增加原因人员普调和职称晋升,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130101 行政运行 382.24万元

2130104 事业运行 395.42万元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730.29万元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306.50万元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100.17万元

2130110 执法监管 280.54万元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1128.1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130101 行政运行 382.24万元

2130104 事业运行 395.42万元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730.29万元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306.50万元

2130109 农产品质量安全 100.17万元

2130110 执法监管 280.5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20.28万元,2017年“三公” 经费支出20.07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84.69%。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6万元,包括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0.06万元。年末公务用车8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27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 0.04%,增减的原因主要是维修费增加。

《3》、2018年公务接待费0.22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1.43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84.69%,降低的原因主要是坚持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1.6万元。2017年培训费2.77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42.32%,降低的原因主要是坚持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培训费标准。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0.28万元。2017年会议费1.32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78.79%,较少的原因八项规定的严格控制。

今后,我单位将更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销,合理规范财务管理,更好的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把开支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七、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系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9.9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9万元,较上年增加69.90%,原因是机关人员经费上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农业局系统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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