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19-0588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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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9-09-0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原府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研究起草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2.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监委,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根据中省市和县委要求部署,研究起草全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乡镇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协调县本级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和调整,协调县本级各部门之间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职能转变的相关工作。
5.审核县本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监委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机关及派出派驻机构的“三定”规定。
6.审核县科级行政机构的设立,实施机构限额管理。
7.研究起草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县本级事业单位和乡镇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立。统一管理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8.审核县级部门及所属单位机构的设立、调整、更名、加挂(撤销)牌子;
审核县级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科级以上领导职数的核定和调整;
审核县本级5名(含5名)以下事业编制零星调整事宜;办理国家指令下达的行政、政法及其他专项编制的分配、落实;
审核县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编制使用计划,核发《控编通知单》;
审核县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立及各类机构名称、科级领导职数、机构规格、预算形式等机构编制事项的调整。
9.对县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贯彻中省市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关于机构编制的工作要求和重要安排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转换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和信息交流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完成县委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府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委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工作。下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2019年更名为中共府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编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县级机构改革工作
1、上轮机构改革工作
2、本轮机构改革工作
重点领域机构改革工作
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2、城市综合执法改革
3、监察体制改革
4、理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5、整合退役军人管理职责
事业单位改革及登记管理工作
1、根据《关于抓紧做好2018年地方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今年,我县确定改制单位为县供热管理站。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县供热管理站经营职能划出,保留事业职能,报批新设立府谷县城镇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负责为全县供热、供气提供服务。已向市编办申报,待批复。
2、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摸底调研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有关部署开展相关改革工作。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工作。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1、进一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2、加强权力清单事项动态调整。
3、制定出台《府谷县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为持续推动全县商事制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4、投资建设项目实现在线并联审批。
5、为构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7〕33号)有关要求,梳理汇总全县市场监管清单2323项,并在“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集中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清单,方便市场经营主体、群众和社会组织查询、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信用榆林平台导入县级审批许可事项监督,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2018年全年在平台公布办理事项5.7万余件。
6、进一步理顺政务服务管理体系,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府谷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为县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从机构上保障审批服务只进一扇门、办成一件事。
7、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
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控编减编工作。
2、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
3、按程序原则办事,做好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重新核定了全县教职工编制。
5、优化全县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6、申报新设立教育机构。
7、申报整合我县职业教育资源。
8、申报新设立基层派出所。
9、核定部分农业园区和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职数。
10、争取教师招聘指标。
11、争取编制教师编制。
12、争取事业人员招聘指标。
13、根据《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为加强农村农经机构力量,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改革等一系列农村重大改革落到实处,在各镇经济综合服务站加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牌子,并赋予相关职责。
14、根据中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为促进农村经营性资产流动增值,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在府谷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加挂府谷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牌子。
15、根据《关于给榆林市榆阳区等六县市区工业经济机构加挂贸促支会的通知》(榆编办发〔2018〕45号)和《关于变更府谷县工业经济机构加挂贸促支会牌子的函》(榆贸促函〔2018〕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在府谷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加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府谷县支会牌子。
自身建设工作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二)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三)扎实做好扶贫工作
(四)从机构编制方面保障追赶超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工作
(六)人大、政协议案办理工作
(七)来信来访回复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府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本级(机关) |
2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3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根据2018年年底实际支出数决算。
1、决算收入138.52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38.52万元。决算收入较上年减少0.98%。
2、财政拨款收入138.52元,其中人员经费107.42万元;公用经费31.1万元.
3、决算支出:138.52万元,较上年减少0.98%。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减少0.9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公用经费支出31.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6万元。基本支出122.02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7.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1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4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100%。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2018年和2017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度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24人,2017年公务接待费0.22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培训费支出,2017年培训费支出0.18万元;2018年比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销,合理规范财务管理,更好的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把开支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和2017年均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42万元,公用经费14.6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本部门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1.1万元,较上年减少48%,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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