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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770020235Q/2019-0008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信访局 [ 发文日期 ] 2019-09-0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府谷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信访条例》和中、省、市及县委、人大、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县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人大、政府及县领导的来信;接待个人和集体来县上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领导同志反映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的形势,开展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3、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转给府谷县党政领导的人民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以及上级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的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事件;检查、协调县级机关、各部门信访工作。

5、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检查督促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各级机关受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掌握其变化规律,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市信访局。

6、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向人民群众提出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负责管理信访档案。承担县委、人大、政府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期间的人民来信处理工作和人民来访接待工作。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构建“幸福府谷”做出新的贡献。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开展多种行之有效的信访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信访,进一步推行群众网上信访、电话约访,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3、信访工作人员要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公正廉洁、恪尽职守,切实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

4、加强值班制度,在中、省、市、县重大活动期间和重要节日,认真值班、灵通信息,随时了解掌握动态,严防发生突发事件。

5、继续抓好信访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化解信访结案;扎实推进和强化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

6、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

7、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力争使重大案件的办结率达到100%以上,息诉罢访率达95%。

8、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属于一级行政决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决算的二级决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18年底,信访局人员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1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2018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比上年增长23.4万元,由于人均公用经费、年终考核奖金增加,使得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2、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72万元,公用经费19.6万元,项目经费120万元。

3、本年基本支出24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72万元,公用经费19.6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增加23.4万元,由于人均公用经费、年终考核奖金增加,使得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72万元,公用经费19.6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72万元,公用经费19.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拔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18年没有“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经费支出。

七、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制度核算。作到了专项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充分材料完整,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项目补助资金、改变资金用途,扩大支出范围等违法违规问题。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20万元,综合评价结果良好。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9.6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7.63万元,印刷费0.69万元,邮电费0.46万元,维修费1.88万元,劳务费1.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6万元,比较上年减少4%,减少原因为:维修费减少,单位节约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54万元,购置办公设备,无购置50万元以上的资产。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没有配备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信访局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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