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18-0716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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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8-10-16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中共府谷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中共府谷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府谷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我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下属府谷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府谷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内设综合办公室、执法监督室,同时肩负着国安办、法学会的工作职能。主要任务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府谷建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4、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5、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7、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8、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厘清工作思路,科学决策部署,提高对全县政法各项工作的领导站位
1、提高站位,依托“三项机制”健全完善落实长效机制的办法举措。
2、夯实责任,保障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工作举措,统领工作全局,加强对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驾驭护航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维稳保安信访工作为统领,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行业场所整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大打击防范力度,打造过硬政法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政法工作保障。
1、立足“一个目标”,圆满完成十九大维稳安保信访工作任务。
2、健全“两个体系”,全县治安防控工作实现新跨越。一是健全完善社会化防控体系。
3、落实“三项制度”,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政法工作呈现新气象。一是健全推进考核督导工作制度。
4、开展“四项行动”,打击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开展各类严打专项行动。
5、加大“五个力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法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
(三)突出问题导向,谋划工作重点,推动政法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无二级决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17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有所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经费缩减。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共计263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3)其他收入0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支出共计2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计2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
(2)项目支出52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有所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缩减。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支出共计2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
(2)项目支出52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基本支出共计2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87万元,公用经费2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增加的原因是上级部门对党的十九大的安保督查。未产生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的费用,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48次、480人、经费总额1.8万元。
2、培训费支出共计16万元。
3、会议费支出共计1.5万元。
七、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专项业务绩效管理工作。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共计24万元,较去年有所减少,减少原因为经费缩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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