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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432N/2018-0008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能源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16
[ 效力状态 ] 失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县能源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府谷县能源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府谷县能源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炭能源工业的法律、法规,对全县煤炭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煤炭能源的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煤炭能源工业信息的调研、报送,煤炭能源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3、负责全县煤炭能源工业产、运、销环节的组织协调,依法整顿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查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煤炭洗选加工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能源资源转化的行业管理工作。

6、负责煤炭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革项目的上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投产验收工作。

7、负责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规划开发工作。指导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8、负责全县煤层气开发、煤炭洗选加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9、负责县境内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处理全县境内管道安全监管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安全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2017年生产原煤8556.5万吨,生产兰炭976.26万吨。发运原煤7017万吨,发运兰炭601万吨。

2、2017年生产竣工验收矿井11处:和谐煤矿、丈八崖煤矿、下韩梁煤矿、国能煤矿、普禾、华成煤矿、宋家圪台煤矿、通源煤矿、新阳煤矿、海则庙煤矿、锦盛煤矿;联合试运转完成验收4处:沙沟岔煤矿、福庆煤矿、华秦煤矿、三道沟煤矿;新开工矿井1处:起龙煤矿;中省煤矿计划核准4处,实际1处沙梁煤矿已取得国家能源局项目核准批文并已开工矿建,其余3处取得国家发改委路条。郭家湾煤矿二轮资源整合新划定的矿权范围前期设计等手续基本完成,因矿区杜松保护暂未拿到采矿权。

3、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煤矿复工复产的要求和程序,组织人员对煤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全年全县复工复产地方矿井52处。

4、积极推进矿口计量工程建设。矿口计量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700余万元,监控大厅和中心机房已建成,34处煤矿已完成矿口计量基础预埋工作;

5、持续整顿和规范煤炭运销秩序,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煤炭税收征管水平。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煤炭运销案件21264起,累计罚款1439.1万元(煤炭监察大队共计查办案件734起,上缴罚没款799万元;煤炭服务站共查处各类违规事件30起,上缴罚没款53.2万余元;煤炭运销管理站共查处违规运煤车辆20500车次,上缴罚款586.9万元)。

6、年初召开全县煤炭工作会,总结了2016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累计培(复)训煤矿“三项”岗位人员2229名(主要负责人培(复)训96名,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区队长)培(复)训736名,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1239名,班组长培(复)训158名),新工人培训约8800名。3月份,按照《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陕煤局发〔2017〕18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包片组、煤管所、煤矿矿长、总工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定级新标准》集中培训,共培训200名。6月份至8月份,对煤矿辅助救护队队员进行培(复)训475名。6月份至9月份组织监管人员赴省、市及省外参加专项业务培训40名。12月初组织监管人员、煤矿分管安全生产标准化矿级领导、办事员参加市能源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培训94名,参加陕西煤监局榆林分局组织的煤矿监测监控人员专项培训55名。

2017年积极开展日常煤矿安全检查的同时,深入开展了煤矿安全“体检”、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煤矿超层越界专项整治、煤矿井下火工品集中排查整治、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检查整治行动、煤矿安全主体责任执法年等专项检查活动,全年全县累计检查煤矿980多矿次,下达执法文书853份,发现问题和隐患5100多条。因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等原因,累计罚款792.5万元。对于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求煤矿制定整改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并按“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消号闭环管理制度。

2017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府谷县能源局部门本级

2

府谷县矿山救护队

3

府谷县煤炭监察大队

4

府谷县煤炭运销管理站

5

府谷县煤炭运销服务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2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295人;实有人员398人,其中行政28人、事业37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人。

五、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度决算收入总计8289.05万元,支出总计8289.05万元,收入支出数较上年增加24.3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下属单位人员增加,工作力度有所增加,相应支出也较大。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决算收入为8289.05万元,收入都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决算支出828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2.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640.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12.47万元);项目支出1946.45万元(节能环保48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19.6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6.77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7年度决算收入总计8289.05万元,支出总计8289.05万元,收入支出数较上年增加24.3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下属单位人员增加,工作力度有所增加,相应支出也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8289.05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48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62.2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6.7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63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2.8万元,公用经费289.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4万元,2016年“三公” 经费支出44.86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0.86万元,减少1.91%。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6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0.39万元,增加0.8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车改后租车费用高,出车频次多,县境内油气管道又归我局管理,工作任务重。

(3)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减少了1.25万元减少了100%,降低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十项规定,我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销,拒绝铺张浪费。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7.99万元,为业务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

七、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系统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9.8万元,较2016年69.77万元减少0.03万元减少0.04%,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进一步压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00.4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和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6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没有购置车辆;没有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能源系统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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