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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822016085563J/2018-0718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10-12
[ 效力状态 ] 失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府谷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府谷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府谷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创建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知道、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创建工作的发展规划,下达创建工作任务书,并对创建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奖惩;制定有关创建项目的管理办法和创建资金的使用办法,并参与经费的管理和工程项目的评估、验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协调全县各单位、各镇建立健全创卫长效管理机制,为巩固创卫成果工作做好组织保障。

2、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督促卫生部门抓好“六小”行业卫生整治工作。

3、加强基础实施、环卫实施建设工作。

4、加大力度督促城建部门加强市容环境卫生与秩序整治,清理占道经营、占道施工、违规设置广告等违法现象。

5、加大力度督促卫生部门加强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治等各项工作。

6、完成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工作。

7、督促环保、城建、林业等部门加强环境保护和城乡绿化、美化工作,打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8、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将创卫工作向农村延伸,逐步将全县15个镇创建为省级卫生镇。

9、继续建立健全创卫、创模投诉机制,认真落实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工作。

10、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专项治理工作。

10、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各项制度建设,增强班子团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注重学习率先垂范,从严带队伍、管干部,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

12、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府谷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本级(机关)

2 ……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24人、事业19人,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

五、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8.1万,由于人员工资调整,所以人员经费较上一年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单位2017年年度共计收入1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6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加8.1万元,由于工资调整,所以人员经费比上年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6万,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9.6万。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人员经费支出129.9万,公用经费支出9.7万。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同上年比无增减变化。无因公出国(境)团组费用、无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经费。

2、无培训费支出。

3、无会议费支出。

七、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未涉及一般公共服务预算绩效管理资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 我单位无固定资产购置.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府谷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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