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2016085563J/2018-0718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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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府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8-10-12 |
[ 效力状态 ] | 失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府谷县物价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府谷县物价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府谷县物价局是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价格的审批权限、管理范围,组织和监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贯彻执行,依法对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调查和协调价费纠纷,搞好涉案物品,车损物评估、纪检和涉税财物等价格鉴证工作;定期发布农产品、建材、煤炭等价格信息。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追赶超越,积极推进价格改革
按照追赶超越的总要求,年初我们制定了追赶超越工作方案,出台了《府谷县物价局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把韩城市物价局确立为追赶超越的目标,明确追赶超越的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各项价格改革推进顺利,全面完成了追赶超越的各项任务。
1、公共产品价格改革有序推进。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节约资源的改革要求。居民用天燃气实行了阶梯价格,调整非居民天然气的输配气价格,放开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全面落实居民阶梯电价和企业环保电价、产业结构电价、峰谷电价。积极推进直供电交易改革,调整输配电价格。深入电力供需企业,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了3家供电企业和41家用电户实现直供电交易约24亿度;降低电价,减少企业用电成本,打造低电价区,助力转型升级。改革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污水处理费,拟定了《府谷县城镇供水阶梯水价实施意见》,为阶梯水价改革实施奠定了基础。
2、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全面落实。完成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出台了《府谷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放开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出台了《府谷县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实行限时免费停车等便民优惠政策;进一步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出台了《府谷县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交通客运价格调整方案,适时推行客运价格改革,促进交通客运的健康发展。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厘清权责。完善定价目录、收费目录,成本监审目录,规范行政许可和执法行为。二是建立了收费报告制度。对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审核与收费数据的统计,利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进行了数据分析,形成了“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分析报告”。三是创新收费监管。对照收费目录对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确认,同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监制了收费单位(包括经营性收费)的收费公示牌匾。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清理乱收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规范价费监管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取消11项、停征6项、免征6项、降低2项,共减少3599万元。五是政务公开。在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简化审批审核程序,方便民众,提高效率,全年共办理审批审核251件。
(二)、综合调控、精准施策,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1、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在全县范围内设立了39个价格监测点,采集居民生活必需品、主要工业品、建材、煤炭等市场价格, 建立采价报价监测制度,形成反应迅速的价格监测网络。密切关注关系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形成的分析和预警,落实专人,每周采价统计每月汇总整理分析;今年共发布价格信息85期,其中农副产品价格信息49期(33个品种)、建材价格信息12期(6类38个品种)、工业品价格信息12期(5个品种)、煤炭价格信息12期;石油价格调整通告17期。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引导民众合理消费和企业生产经营。完善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应急预案,遏制价格突发性事件,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对重要商品价格统计数据进行了审核,编写“府谷县价格运行基础数据汇集”手册,整理搜集价格信息基础数据,实现监测预警的灵敏、高效和信息畅通、透明,为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和价格监管措施提供依据。
2、平价便民商店惠民成效凸显。加强对平价便民商店的管理。对39家(平价商品专营区6处,平价便民菜店13家、粮店16家、肉店4家)平价商店进行升级改造,扩大规模,实行数字化管理,统一配备电子智能称、视频记录仪等网络设备,实现信息共享和网络管理。建立准入退出长效机制,对所有平价便民商店进行考核,对不能达到考核标准的取消平价商店资格,对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进行扶持,增加市场供应,支持冷链保鲜储库建设,通过农超对接、产销对接,最大限度地提升平价商店的服务能力,真正实现了“价格稳定,企业受益,民众受惠”的积极作用。使平价便民商店遍布居民集中居住区,辐射主城区,服务惠及10万民众。
(三)、创新价格监管,激发市场活力
1、重点领域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水、电、气、热公共产品价格检查和教育、环保、卫生、物业收费等公共服务收费检查,对煤炭、商品房、民爆物品等特殊产品价格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打击哄抬价格和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全年共计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55起,实施经济处罚4起,收缴罚没金额10.25万元。
2、建立了市场价格巡查机制。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布局,实行辖区内定人、定岗、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各类商品服务销售点,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情况,掌握市场价格动态。重点巡查价格公示与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督促价费服务合法合规。节假日期间对超市、农贸市场等重要商品的重点巡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虚假标签、价格欺诈的价格违法行为。
3、“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取得实效。充分发挥举报受理平台的窗口和纽带作用,完善平台建设,购置设备、配备人员、健全制度,及时受理举报案件、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受理举报32起,核查32起,咨询的价格政策和问题80余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打通了诉求渠道,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4、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以明码标价为切入点,在较大规模的商场、超市、医院、药店等单位开展了以明码标价为重点的诚信建设活动,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店,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价格环境。为经营者免费提供商品标价签38150余张,引导经营者积极诚信经营。同时建立府谷县价格诚信“红黑榜”制度,考核评选出7个“价格诚信单位” 授予诚信牌匾。
(四)、提高价格服务水平,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1、及时发布煤炭价格,配合整顿煤炭运销秩序,促进税收征管。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价格发布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每月对所有煤炭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价格监测、采集、分析汇总,客观准确及时发布煤炭价格信息,为税务部门确定煤炭计税价格提供了依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整顿煤炭运销秩序,堵塞煤炭税收高售低开漏洞,为财政大幅度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财政总收入达80.73亿元,增长72.56%,地方收入22.98亿元,增长63.91%。
2、开展成本监审和调查。将成本监审调查作为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按照《陕西省成本监审目录》对全县水、电、热、天然气、医疗、教育进行了成本监审调查,形成成本监审报告和成本调查报告,为调定价奠定良好基础,把握调控时机、力度,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信力。
3、规范价格认定,促进社会和谐。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以做好价格认定定性、定位、定责为抓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依法开展“三涉一调”(即涉纪、涉案、涉税和调解价格争议纠纷)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共受理价格认定案件215起,认定金额1003.2万元(其中刑事案件78起,认定金额506.6万元;行政案件114起,认定金额341.5万元;民事案件7起,认定金额114.3万元;调解林木失火案件16起,调解金额40.8万元)。为司法、纪检、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价格依据。同时按照《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在省内率先开展价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金信广场设立宣传咨询平台,发放传单2000余份,通过张贴标语、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各界群众宣传调解《办法》,疏导了价格矛盾,化解了价格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受到国家发改委的表彰。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廉洁自律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制定出台了《府谷县物价局激励鼓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府谷县物价局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支部工作规则、“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发展党员等制度。坚持每周一集体学习、集中讨论学习制度,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日纪实、月小结、季考评”的方式填写《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纪实簿》和《领导班子平时考核纪实簿》,激发了干部职工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改进了工作作风。
2、精准扶贫取得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包抓领导多次深入基层,与精准扶贫户对接,确定扶贫项目和扶贫措施。投资10万元帮扶碛塄农业园区郝家角村,恢复水毁公路,购买垃圾箱、垃圾车,美化村容村貌;帮扶贫困户郝家角村五保户郝二鸡(83岁听力残疾二级)、杨连珍(60岁未娶孤身1人)2户2人;帮扶石马川行政村刘家峁自然村贫困户苏乃存(夫妇2人以传统种植为生)、翟家庄自然村苏各旦(夫妇年老体弱、儿媳妇患精神病、孙子榆林学院上学共4人)2户6人;通过帮扶人均收入均超过贫困线,已全部脱贫。配合推进麻镇坪伦敦村美丽乡村建设,硬化村中道路、建设老年幸福院、改造文化广场和文化活动室,逐步建设绿化、美化、净化的幸福美丽宜居乡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府谷县物价局本级(机关)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府谷县物价局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55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21人,公益性岗位11人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2017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4%,主要体现为工资收入增加、业务量增加造成的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全额财政拨款386.8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加4%,主要体现在工资改革后整体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基本支出35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人员经费358.8万元,公用经费2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公务接待费1.2万元,无公车保有数,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11批次、68人数,经费总额1.2万元,比上年减少8%,降低的原因主要是响应政策,严格控制公款吃喝。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七、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4万元,较上年减少54%,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进一步压减,相应专项使用经费使用为项目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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